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州河长办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东南河长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杨家沟、良田沟、翁懂沟等11条乡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工作,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成果满足要求,现将成果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毁界桩(牌)及标识。
附件:台江县杨家沟、良田沟、翁懂沟等11条乡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界桩(牌)起讫点、坐标、高程及公告牌成果统计表
台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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