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台江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是台江县唯一集医疗救护、预防保健、中医中药、教学科研、“120”急救、孕产妇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为一体“二甲”综合医院和爱婴医院,是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医疗定点医院。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质的办院方向,按照医院的特点,制订本院工作规划,按期部署、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贯彻落实卫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为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疾病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服务,不断扩大医疗服务范围,增开新的诊疗项目。
(3)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与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医院医护人员进行医疗业务知识及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医护水平。
(4)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意识和医德修养,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5)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承担县域内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
(6)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提出预防传染病、流行病的合理化建议,认真做好各种传染病、流行病疫情的监测、预防和应急救治工作。
(7)促进社区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控制工作。
(8)承担对县域内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46个科室,其中:
临床科室:外一科(普外、烧伤整形外)、外二科(骨外、胸外)、外三科(泌尿外科、男性生殖科)、脑科中心(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内二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传染科(结核病科)、儿科(新生儿科)、妇科、产科、重症医学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急诊医学科、门诊部、口腔科、手术麻醉科、中医康复科(疼痛科)、皮肤科、血透中心、老年医学科等20个科室。
医辅科室:医学检验科(输血科)、放射科(普放、CT、核磁共振)、病理科、药剂科、心电图室、超声科、消毒供应中心、体检中心等8个。
行政职能科室:党委办(下设:党支部、团支部)、院办(下设:文化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病案室、财务科(下设:绩效办)、审计室、人事科、信息科、设备科、医保办、防保科、行风办、总务科(下设:基建办)、社会服务部、工会、团支部等18个。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江县人民医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145.4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53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的人员经费增加,包含了2022年12月人员工资以及关心爱护医疗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临时性工资补助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4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1.85万元,占31.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9646.69万元,占68.2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6.95万元,占0.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9.36万元,占96.41%;项目支出505.55万元,占3.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4461.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2.27万元,增长28.97%,主要原因是:收到2023年关心爱护医疗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115.2万元,2022年12月工资104万元,2022年一次性绩效376.23万元;财政项目补助收入557万元,主要是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款100万,医疗机构第一批医务人员临时性工资补助183.51万元,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140万元,2022年医疗救治提升专科建设款150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4461.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1002.27万元,增长28.97%,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的人员经费增加,包含了2022年12月人员工资以及关心爱护医疗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临时性工资补助等。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1.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增加1002.27万元,增长28.97%,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的人员经费增加,包含了2022年12月人员工资以及关心爱护医疗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临时性工资补助等,项目资金50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7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002.27万元,增长28.97%,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的人员经费增加,包含了2022年12月人员工资以及关心爱护医疗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临时性工资补助等,项目资金505.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类)1982.94万元,占44.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7.27万元,占7.11%;卫生健康支出(类)1919.78万元,占43.03%;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类)241.85万元,占5.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63.32万元,支出决算为446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9%。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98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3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8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6.3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56.30万元,主要包括:在编及备案制人员2022年12月85%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在编及备案制人员2023年年度85%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2023年关心爱护医疗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在编及备案制2022年年终一次性绩效、医疗机构第一批医务人员临时性工资补助。
(二)公用经费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主要变动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4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2023年我院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仁爱”的服务宗旨;传承“以患者和服务对象至上”的核心价值观;打造“管理至精、质量至上、服务至诚,建成区域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县级综合医院”的医院愿景,进一步强化“以质量与安全为核心”的管理,以实现“制度流程、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业务技能、党建与医院文化和帮扶工作与基层医疗服务”等“7个全面的深化改革,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提升我院综合服务能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3年实现总收入为14865万,其中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863万元,单位自收为11002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从指标评分看,年度资金总额预算执行率为100.72%,赋分10分,得10分;产出指标赋分50分,已完成目标数;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费用(不含药品)为162元,高于州卫计委规定≤115元,原因系各临床和医技科室从耗材库房领出耗材过多,存放在科室,年终统计实际未全部使用,虚增耗材支出,超额完成目标,扣3分;百元医疗收入的消耗的卫生耗材(不含药品)为22,高于州卫计委规定≤20元,扣1分,产出指标共扣4分,实际得分46分;效果指标赋分30分,2022年医疗盈余率为2.5%,已完成目标数,实得30分;满意度指标赋分10分,各项满意度均已达到目标值,未扣分,得10分。门诊收入为3442万元,低于去年同期,扣5分,效益指标最后得分为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已达标,最后得分为10分,最终自评得分为91分,可自评等级为:优秀。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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