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21 - 2025)》及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全面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我局按照局长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办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了责任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年初,拟定了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我局外聘专业法律顾问和内设法制审批股。就涉及重大涉法涉诉案件以及涉农项目合同签订,实施严格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在经费保障方面,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资金充足,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加强普法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干部的学法用法水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为增强全局职工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我局积极拓展学习渠道,开展学习培训,期间组织全体职工广泛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宅基地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2024年,我局执法人员共参加线上、线下各级各类培训12次,参训人员达33余人次,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依法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加强执法监督
1. 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农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严格执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123号、124号公告,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沿用《贵州省农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2024年版)》《贵州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贵州省农业行政强制事项目录(2024年版)》。
2.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即随机抽取事项专项库和抽取执法人员库,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经统计,2024年我局对涉企现场检查对象共6家,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和检查频次过高的问题。在规范执法的同时强化我局执法力度,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313人次,检查农资市场855次,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企业1176家次;案件办理共立案22件,办结19件,罚没金1.7986万元,没收假劣农资0.4吨,完成目标任务100%,严厉打击假、劣质农资商品,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的稳定。
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经上级部门批准,2024年度我局通过机构改革合并和从其他单位调取等方式,新增执法人员5人,进一步充实了执法队伍力量,为保障我县农资市场的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人员支持。
4.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认真执行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及省、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相关工作制度,积极参加年度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执法证件换证申领发放审核,严把执法资格准入关。2024年,我局延期换证15人,新申领执法证3人。
5.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禁渔期公告。在禁渔期内,严禁在辖区内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经销禁捕的水产品,取缔非法渔获物的流通渠道,有效保护了水生野生动物。同时,开展违法违规用药、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了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二、推进严格执法
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采取相关行政强制行为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确保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在执法过程中,未出现因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相对人投诉举报的现象发生。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制定《台江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台江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农业行政处罚通过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监督管理)进行公示,执法人员信息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调查、送达等过程中,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时,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实行政策法规负责人审核制度,涉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根据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要求,我局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农村厅123号、124号公告执行。
三、继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推进全民普法,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清单,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1.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台江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我县“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职责,全面提高普法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和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 落实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要内容,根据工作职责制定详细的普法责任清单,积极面向本单位职工、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农民群众宣传普法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任务、实施时间以及年度普法责任工作制度等,并报农业农村局法规股备案。
3.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针对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农村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2024年,全县共有113户申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经过层层严格筛选审查,最终全县确定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计72户,实现了全县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全覆盖工作目标。
四、法治贵州建设指标落实情况
1. 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100%: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审查、备案程序。今年我局拟写了《台江县人民政府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通告》,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及时完成备案工作,确保了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率100%:5月7日收到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发来的检查检察建议书(台江检行公建20249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进行会商。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积极开展调查举证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了详细、全面的回复,充分体现了我局对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 存在的问题
一是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长期从事农业工作,部分工作人员受传统思维观念的束缚,法治理念尚未完全树立,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还有提升空间,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的执法工作需求。
三是监督机制有待健全:在具体执法工作中,还未充分调动群众和媒体等社会监督的力量,加之缺乏专职的执法监督人员,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
2. 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农业执法队伍。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和程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
台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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