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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来源:台江妇联 作者:台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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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和“宫颈癌”是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恶性肿瘤。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2024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两癌”患病妇女2024年4月12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乡镇(街道)妇联进行登记申报

一、申报对象

什么叫“两癌”?

“两癌”指的是乳腺癌和宫颈癌,其他的癌症不在此救助范围。

申报对象为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符合以下四项条件其中之一,且由当地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四项条件:

❖1. 低保对象;

❖2. 特困人员;

❖3. 易返贫致贫人口;

❖4. 支出型困难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

注:往年已经获得两癌救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流程

申报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1. 符合申报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可自行前往所在乡镇(街道)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所在乡镇(街道)妇联对申报对象资料加以审核后上报至县妇联。

三、申报审核

1. 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在当地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数据库系统查询确认为准(认定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时间);

2. 病种病情和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在当地卫生健康、医保部门查询确认为准;

3.家庭经济状况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查询确认为准。

四、申报材料

1.两癌救助申报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乡镇妇联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无异并盖章)

3.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包括诊断和治疗)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新农合”住院报销单(受理时查看原件,乡镇妇联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相符并盖章,报销单需可查看出准确治疗数据);

4.低保、特困人员需提供当地民政认定的低保证明、特困证明等

5.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6.提供社保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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