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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三次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台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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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2024省级食品抽检中涉及我县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台江县第一中学食堂抽检自消毒餐具(粉碗)不合格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5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依法对台江县第一中学食堂的自消毒餐具(粉碗)进行抽检。2024年5月16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该批次自消毒餐具(粉碗)检验报告(№:SBJ24520000690239773ZX),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大肠菌群/50cm ,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造成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餐具消毒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之规定,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1.责令改正餐具消毒不合格的行为;2.警告。



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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