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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次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台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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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2023省级食品抽检中涉及我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台江金首扬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香葱”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与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人员对台江金首扬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葱”进行抽检2023年6月14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检验报告书No:SBJ23520000690239007ZX,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台江金首扬实业有限公司是从凯里银田农贸市场购进的“香葱”,共购进了224斤,购进价格为3.5元/斤,购进价格共计784元共配送了212.5斤的香葱至学校食堂,配送价格共计1275元,该批“香葱”已销售完。以上产品已销售完未能召回。结合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调查取证,不是生产者,并执行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予行政处罚。


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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