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等培训相关文件,拟向贵州大正家庭职业学校、贵阳蓝天工程机械职业培训学校、黔东南州国防科技学校拨付培训补贴。拨付内容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金额
2022年5月28日至6月26日,贵州大正家庭职业学校开展一期45人养老护理员(南粤家政)培训,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41人,专项能力证书41人。拟拨付培训补贴16.482万元。其中:培训补贴14.76万元、鉴定补贴1.107万元、专项能力补贴0.615万元。
2022年7月13日至8月12日,贵州大正家庭职业学校开展一期50人中式烹调师(粤菜师傅)培训,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46人,取得专项能力证书46人。拟拨付培训补贴1.932万元。其中:鉴定补贴1.242万元、专项能力补贴0.69万元。
2022年7月20日至8月4日,贵州大正家庭职业学校开展一期47人家政服务员(南粤家政)培训,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46人,取得专项能力证书46人。拟拨付培训补贴1.932万元。其中:鉴定补贴1.242万元、专项能力补贴0.69万元。
2022年7月7日至8月10日,贵阳蓝天工程机械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一期50人电工培训,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47人。拟拨付培训补贴1.41万元。其中:鉴定补贴1.41万元。
2022年7月14日至7月28日,黔东南州国防科技学校开展一期48人保育员培训,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47人。拟拨付培训补贴1.269万元。其中:鉴定补贴1.269万元。
二、培训补贴标准
按《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黔人社通〔2022〕89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四、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
资金补贴发放明细在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发现虚报培训人数,套取资金等问题,请及时向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55-3840001
台江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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