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拓展灵活就业发展渠道,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经审核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材料,基本符合条件申领该项补贴,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
二、享受补贴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险缴纳险种 |
社保缴费金额(元) |
补贴金额(元) |
1 |
钟*红 |
52263019********24 |
基本养老保险 |
10472.04 |
6981.36 |
合计 |
6981.36 |
资金补贴发放在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发现虚报信息,套取资金等问题,请及时向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55—3840002
台江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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