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23日
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规划(2023—2030年)
前言
党的十八大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大计、上升为国家意志,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并提出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和重要载体。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部以示范建设为载体和平台,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打造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活案例和实践样本。截至目前,已命名7批57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有效带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有力促进各地绿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显著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中国原生态旅游大县、中国民俗风情旅游大县、中国绿色名县。近年来,台江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精神、新任务、新要求,聚焦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深化“双十工程”治理,不断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为“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台江县开展《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包括台江县全域(4个镇、3个乡、2个街道),常住人口12万人,总面积1108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为2023—2030年。规划是台江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性文件,是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制定工作方案的重要依据。在规划指导下,力争经过3—8年努力,构建形成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目标责任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生态制度体系,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台江。
1.主要问题.....................................
2.面临机遇.....................................
3.主要挑战.....................................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定位..............................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五)规划目标..............................
(六)建设指标..............................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构建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目标责任体系.......
1.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2.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机制.......
3.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1.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持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
3.巩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保证土壤环境质量....................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碳达峰进程.........................
5.推进固体废物妥善处理,提升固废管理水平......................
6.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美丽人居环境......................
7.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8.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9.深化环境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三)建设绿色低碳、结构优化的生态经济体系.......
1.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2.提高工业绿色水平,促进生态工业循环发展......................
3.加强农业生态建设,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5.加快构建高效服务业体系,推进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
6.加快绿色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循环经济提速发展.................
1.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厚植传统文化的生态底蕴.................
2.加快现代生态文化创新,打响台江生态文化品牌....................
3.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营造低碳良好生活氛围.................
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2.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
(二)效益分析..............................
1.生态环境效益...................................
2.经济效益.....................................
3.社会效益.....................................
五、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二)监督考核措施...........................
(三)资金保障措施...........................
(四)科技支撑措施...........................
(五)社会参与措施...........................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与优势
自然生态资源优势明显。台江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雷公山北麓,地形地貌奇特,高山、盆地、河谷错落有致,相辅相成,拥有清水江、翁密河、翁你河等近百条溪河,流域面积1210平方公里,植被保存完整,多种珍稀树木及植物交错并存。台江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境内生态环境优美、生态质量优良,境内年平均气温16.5℃,年平均降水量1091.8毫米,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无霜期320天,空气优良率达99.7%,森林覆盖率达70.92%,是贵州省十大林区县之一。拥有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4处,拥有国家级传统村落45个,南宫镇获批为省级森林乡镇,交宫村、红阳村等5个村寨获批为省级森林村寨。先后被联合国列为全球一等“返璞归真、重返大自然”的十大人文旅游景区之一、中国原生态旅游大县、中国民俗风情旅游大县、中国绿色名县、贵州长寿之乡等荣誉称号,是聚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强县。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步建成。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制,压实生态环保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全员化”“常态化”环境监管工作态势。成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评价考核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以考核促进、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高质量推进“巡河”“巡林”工作,努力开创河流管理保护和加快提升林业治理能力的新局面。
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初见成效。“十三五”以来,台江县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改善。近年来,空气质量保持稳中向好,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年均值均达到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全县1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县域地表水断面(平敏大桥、施洞)水质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控制在省、州下达指标以内。土壤、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安全总体稳定可控,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台江县经济总量从2015年的25.46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44.98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2022年的22.61:34.37:43.02,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业农村发展质量稳步提升,食用菌、生态畜牧、中药材、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逐步加大,获得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现代蜂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级生态农场等荣誉称号,方召黑毛猪、银饰和刺绣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证书,茶叶、魔芋、金秋梨、马铃薯获批贵州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业强县战略取得显著成效,以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为支撑的县域工业平台承载能力大幅增强,“一区两园”产业发展格局不断巩固,铅蓄电池产业链不断健全,天能集团、麒臻、宏宇、万航、昊杨等企业不断做强,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21.35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50.61亿元,实现了翻一番。第三产业提质增效,依托“村BA”篮球赛,有效带动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商贸流通、金融、物流、房地产业等稳步发展,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销售额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获评中国十大品质休闲县市。
原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养生示范山水林城加快打造。持续推进民族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率从2015年的33.17%提高到2022年的48%。城南环路实现全线贯通,翁你河综合治理绿化和亮化工程顺利完成,建设梅影城市综合体、洋汪城市综合体、浙华玉园等,完成县城主干道绿化、路灯升级改造、停车场、人行步道、亲水平台、安全护栏、景观长廊等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建设,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扎实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重点打造施洞文化产业园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生态农业综合体园区的乡村体验观光等,集观光采摘、农事体验、生态休闲、农耕文化为一体的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带。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行动,圆满完成传统村落公共建筑修缮示范县建设任务。
自然和人文景观丰富。作为“天下苗族第一县”,台江县原生态民族风情、山水自然风光资源、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丰富,目前拥有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5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3个2A级旅游景区,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州级乡村旅游重点村,9个州级乙级旅游村寨。台江是世界最大的原生态苗族文化博物馆,拥有举世独一无二的独木龙舟,苗族姊妹节、反排木鼓舞等14项非物质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台江的银饰刺绣有“文化穿在身上、史书从头读起”之美誉。积极利用“醉美台江”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县域生态文化优势,营造绿色旅游理念,不断提升台江县生态优美、民族文化底蕴深厚的旅游形象,提升县域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
“村BA”推进农文旅体融合发展。台江县台盘村是“村BA”发源地,“村BA”品牌价值不断扩大,已成为台江乃至贵州文明乡风新名片和群众文化新亮点。台江县聚焦“以赛扶产、以赛助旅、以赛兴城”,多形式、多举措扩大“村BA”影响力,以台盘“村BA”流量链接农文旅产业,带动食宿、餐饮、农特产品、银饰刺绣销售,整合G211国道、X828县道沿线施洞苗族文化旅游景区、锦绣长滩旅游景区、五彩阳芳景区等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环线,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持续推进农文旅体一体化融合发展。《“村BA”守正创新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入选第五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体育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贵州省台盘村的“村BA”故事》获评“第四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减贫案例。
(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1.主要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台江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等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且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有待进一步深化。资金来源以国家预算资金投入为主,金融、社会资本进入渠道仍不够畅通,投融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普通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渠道有待拓宽。
生态保护压力下高质量发展强烈诉求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台江县经济总量小(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在黔东南州16个县市中排名第15)、综合实力弱,经济内生动力不足,产业以电池及再生资源循环材料产业为主,轻工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人才科技支撑不足,发展仍然薄弱,当前主体功能定位一定程度上影响现有高载能产业集聚发展,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挑战较大,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与高质量发展诉求之间仍存在一定的矛盾。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压力较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以及下半年风向、风速和降水偏弱的原因,扩散条件相对较差,空气环境质量巩固改善的难度增大。台江工业园区再生铅企业虽然持续整改取得一定成效,但升级改造有待深化,园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城乡人居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能力不足,收集管网不够完善,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不高,乡镇农村自建房预处理设施较少,部分城镇和乡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率低。污水管网维护管理不到位,仍存在污水管网破损、堵塞现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工作面临挑战。
生态文化资源优势未充分挖掘。台江县位于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内,9个苗族支系文化各具特色,拥有古村落风貌、反排木鼓舞、多声部情歌等非遗文化品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项,但对生态文化的挖掘还不够深入,将山、水、传统村落、节庆、苗族文化等资源优势转化成当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生态文化优势还存在一些不足,更多以开发利用观光型产品为主,未能充分挖掘、认识理解、追求弘扬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明理念,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化的多角度、深层次融合不够,高水平、特色明显、文化浓郁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供给能力有待加强。
2.面临机遇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路径和方向。“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期的主旋律,并对“碳达峰碳中和”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路径,并特别强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创新”,为台江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新时期台江县应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完善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新国发2号文件、“桥头堡”建设等重大政策为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机遇。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国务院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贵州省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黔东南州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台江县应紧抓时代机遇,积极对接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发展格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做大做强六大支柱产业,打造贵州省、西南地区最大新能源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下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先手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深化为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利条件。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提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部自2017年开始分七批命名了572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改革任务落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推动贵州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2021年,贵州省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管理规程(试行)》,构建省级、国家级梯次推进的创建引领体系,打造更多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示范。台江县应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让全县人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获得感更有底气、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3.主要挑战
外部发展环境更趋严峻和复杂。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产业发展资源要素供应紧张,社会资本投资意愿降低,“十四五”时期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随着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台江县在资源、要素、产业、人才等方面尚未形成内生的循环机制,而随着凯里都市经济圈深入推进以及高铁、高速为核心的交通网络体系逐步完善,周边中心城市对县域经济的“虹吸作用”进一步显现,台江县与周边地区在线上线下消费吸引、优质项目、人才招引等方面竞争将日趋激烈。
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大、转型升级任务重。台江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西部欠发达地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等任务重,空气环境质量巩固改善难度增大,政府行业监管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压力不断提升,对铅蓄电池、再生铅冶炼等产业生产许可要求严格,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的任务艰巨。此外,台江县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存在生态体验基础设施缺乏,生态资源还未有效转化为优质的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未充分体现和量化等挑战。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区、世界苗疆风情特色山水园林城、全国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名城的战略定位,充分融入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化全域生态空间格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助力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台江。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产业发展空间格局、经济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基于生态环境、资源禀赋、空间格局、社会经济等现状特点,充分彰显苗疆风情特色、原生态民族文化,遵循生态系统与产业发展规律,探索地域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显著、生态有效保护、产业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工作重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短板,明确各阶段、各领域目标任务,精准施策,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
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坚持党政主导,全民参与,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促进政府、市场、社会三大治理机制均衡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公众、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三)规划定位
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同频共振示范区。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夯实生态经济底部根基,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建成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生态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实现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同频共振、共生共荣。
建设苗疆风情特色生态经济示范区。依托原生态的民族文化和原始的自然生态条件优势,主动融入贵州省、黔东南州重大战略和政策,全力构筑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打造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全国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名城,走出一条生态环保、富有特色、致富百姓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建设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先行区。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有序推进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持续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民族村寨、传统村落多元价值,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着力建设美丽宜居幸福乡村,持续深化“村BA”体育赛事,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乡村振兴与民族团结双推进。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为台江县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包括4个镇、3个乡、2个街道,总面积1108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分为重点攻坚期(2023—2027年)、巩固提升期(2028—2030年)二个阶段。
(五)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设要求,着力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构建以生态安全格局优化为前提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形成协同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显著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打造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台江样板”。
近期目标(2023—2027年):基本构建绿色发展空间布局,初步形成生态优先的“三生”空间格局,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得到增强,自然生态空间实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保持在2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构建结构合理的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和完整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文明观念意识全面普及,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不断提升。
远期目标(2028—2030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系统完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科学合理的国土开发和区域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区域生态安全和生态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和稳步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的绿色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天蓝、山绿、水清的美丽、和谐、幸福台江总体建成。
(六)建设指标
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2024〕4号),确定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包括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五大指标体系19项约束性指标,以及6项参考性指标。具体指标体系见表2-1。
表2-1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现状值 2022年 |
指标目标值 |
达标 情况 | |
2027年 |
2030年 | ||||||||
目标 责任 |
(一) 目标责任落实 |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7.69 |
≥20 |
≥20 |
达标 |
|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达标 | ||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达标 | ||
生态 安全 |
(二) 环境质量改善 |
|
PM2.5浓度 |
μg/m3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
完成值:21 上级下达目标值:35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
达标 |
|
水环境质量 |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
完成值:100 上级下达目标值:100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
达标 | |||
县城污水处理率 |
≥95 |
97.6 |
98 |
98.5 |
达标 | ||||
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 |
100 |
无黑臭水体 |
无黑臭水体 |
无黑臭水体 |
达标 | ||||
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 |
100 |
无黑臭水体 |
无黑臭水体 |
无黑臭水体 |
达标 | ||||
(三) 生态质量提升 |
|
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EQI>-1 |
-0.59 |
>-1 |
>-1 |
达标 | |||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达标 | |||
生物多样性调查 |
- |
开展 |
2023年已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2022年未开展调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
开展 |
开展 |
达标 | |||
|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
||||||||
森林覆盖率*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70.92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达标 |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81.92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达标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100 |
100 |
100 |
达标 | |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保障 |
保护率为100%,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达标 | ||
|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达标 | ||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达标 | ||
生态 经济 |
(五) 节能减排降碳增效 |
|
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 |
% |
≥80 |
无新增 |
100 |
100 |
达标 |
(六) 资源节约集约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值:57.70 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比2020年下降10%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达标 | |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值:0.487 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0.4838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达标 | ||
|
农膜回收率* |
% |
≥85 |
87.25 |
88 |
89 |
达标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100 |
100 |
100 |
达标 | ||
生态 文化 |
(七) 全民共建共享 |
|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
% |
≥90 |
91.12 |
92 |
93 |
达标 |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达标 | ||
生态文明制度 |
(八) 体制机制保障 |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达标 |
参考性指标 |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
% |
中西部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东部地区:≥60; 中西部其他地区、东北地区:≥30 |
38.46 |
40 |
45 |
达标 | |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
完成值:100 上级下达目标值:85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
达标 | ||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
% |
持续下降 |
0.73 |
持续下降 |
持续下降 |
达标 | ||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值:21.64(清水江全流域) 上级未下达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达标 | ||
|
规模以下畜禽粪污集中收运利用体系 |
- |
建立 |
不涉及散养密集区 |
不涉及散养密集区 |
不涉及散养密集区 |
达标 | ||
|
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
g/kg |
保持稳定或有所提高 |
57.94 |
保持稳定或有所提高 |
保持稳定或有所提高 |
达标 |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构建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目标责任体系
1.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认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健全绿色导向的生态文明考评体系。加快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和环境治理专项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生态环境治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效益等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度,确保规划期内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达到并稳定保持在20%以上。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加强顶层设计,有效衔接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规划,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标准。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落实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措施。
2.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机制
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构建完备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体系,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为重点领域,明确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形成健全的分责、定责、追责的制度链条。
完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与公、检、法部门与相关行政机关共享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信息,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真正做到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党政一把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生态环保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落实到行动上。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以巩固督察整改成果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分类整改和整改销号等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3.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措施。创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机制,建立行政处罚、引咎辞职、诉讼受理和行政追责等行政措施或者行政处罚自动启动的机制。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机制。
探索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建立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污染防治、损害赔偿、生态修复和环境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深入推进“双十工程”。完善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排污企业应当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依法公开企业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立健全环保问题及时发现、处理和反馈机制,探索举报反馈、听证、舆论监督等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在生态环境监管、行政许可、政策制定、监督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利用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微博等新型环保监督渠道,完善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功能。鼓励支持环保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环保公益活动。
(二)建设基底稳固、品质优良的生态安全体系
1.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扬尘源污染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强力控制城区扬尘污染,县城建成区内施工工地出入口要安装扬尘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得少于30天。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备和完善道路自动清扫车、洒水车等设施,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推进空气质量监测微站、高空视频监控装置建设,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建立健全重点大气污染源目录,加强重点污染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
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源调查,推广使用低VOCs原辅材料。推动企业规范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加油站三次废气回收处理,持续强化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泄漏的检测和监管。
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整治。完善以新车(机械)源头管控为核心的移动源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移动源专项执法,加强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检查。严格新车准入制度,鼓励发展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汽车,逐步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
提升污染天气应急能力。健全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响应机制,完善县城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和协调机构,将气象预测变化情况纳入应急管控措施启动条件。建立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清单,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增强应急处置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配置和完善道路自动化清扫车、洒水车、雾炮车等应急处置设施。
2.持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三水”统筹管理。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开展重要江河、重点湖库水生态环境评价,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巫密河、巴拉河、清水江等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巩固台雄水库等水库富营养化整治成果。严格实施河湖生态流量管控,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推进翁密河等重点河流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在重要河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对湿地、水源涵养区因地制宜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试点建设,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
保障城乡饮用水水质安全。分级分类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环境监管。巩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整治成效,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加强重点城镇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工程、污染整治工程、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及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项目建设。推进“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划定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逐步建立饮用水源在线监控网络,加大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力度。
提高城镇水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管网同步建设,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进水浓度明显偏低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
3.巩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保证土壤环境质量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管控。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提标改造,对涉重工业园区和行业企业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须满足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提高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环境准入,实施农用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推进历史遗留铅、锌等矿山采选废渣及矿洞涌水的环境整治和修复治理。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管。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有序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重点推进垃圾填埋场影响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试点。推进工业集聚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碳达峰进程
开展碳排放达峰先导行动。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走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推动金属冶炼、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制定碳排放达峰方案,开展达峰行动。加快完善绿色金融财税政策,加大碳达峰行动支持力度。
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等重点区域的监管。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控制交通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低碳交通,提高清洁方式运输比例,推动车船和工程机械升级优化,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老旧社区建筑节能改造。
5.推进固体废物妥善处理,提升固废管理水平
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开展新一轮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问题。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技术创新,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主、其他处理方式为辅的垃圾处理模式,推进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台江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推动建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进一步减少,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置。严格禁止生产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品等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
持续推进渣场尾矿库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排查治理易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渣场尾矿库,开展渣场尾矿库基础信息和风险隐患调查评估。建立重点渣场尾矿库动态更新清单,实施“一库一档”管理。严格渣场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禁在清水江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渣场尾矿库。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加强化工、涂料、纺织、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无汞催化剂的研究与开发应用。严格履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要求,提高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
6.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美丽人居环境
构建安全饮水格局。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科学规划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利用,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和制水供水过程安全状况,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深化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结合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和运维资金保障机制。
7.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统筹开展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紧抓天然林资源保护,国家储备林、防护林、重点公益林、碳汇林建设和森林植被恢复等重点工程,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退化防护林修复,推进林种结构调整,强化森林抚育,确保森林资源稳定增长。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开展退田还湖还湿。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保持稳定。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生态护林员监督与管理,加强对林区巡查与管护,充实林区森林管理队伍建设。推进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力度。深入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自然保护地执法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巡查督查督导,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建立以雷公山国家级公园为核心、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三级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勘界立标。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实施,遵循生态保护优先,兼顾地方发展的原则,调整优化台江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贵州黔东南苗岭国家地质公园(台江部分)、台江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台江翁你河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和面积,调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基本农田、矿业权、建制村屯等,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问题,确保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类型、自然景观、自然遗迹、野生生物原生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优化配置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封育生态修复措施,形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流域内荒山荒坡中上部植被稀疏,实施疏林补植和封禁生态修复工程;土层很薄、立地条件差、自然修复困难的山岭上部采取雨季营造水保林,在适宜地块集中采取鱼鳞坑设计,减缓坡面径流流速和汇集量;山坡中下部撂荒梯田及沟台地,栽植经济林,调整产业结构;在毗邻经济林地块的自然沟道径流汇集处以及可就近利用现有塘坝水源处,修建蓄水池和沉砂池。
加强城市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修复。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道,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建设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保护翁你河、翁孟溪、交孟溪等水系的水生态敏感区。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做好修复成效评估和监管。
筑牢大苗岭生态安全屏障。落实省级、州级生态安全格局,严格落实大苗岭生态安全屏障的保护要求,重点保护雷公山生态核心和清水江生态走廊,重点加强森林生态系统、重要物种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推进与周边县市协同共治清水江、巴拉河等河湖水系,重点在水环境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水量水质监测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建设山清水秀的区域清水走廊。
构建沅江上游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以建设国家级生态功能示范区为目标,将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着力点,基于生态安全格局分析,构建“三带、四廊、多点”的全域生态空间格局,划分低山农业生态区和山地生态保育区2类生态功能一级区,推进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全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形成“保护五类红线、建设四大生态带”的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成为生态安全、绿色发展、宜居宜游的沅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8.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巩固生物多样性基础。配合州级推进实施《贵州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6—2026年)》。重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对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进行保护修复,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开展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物种拯救,加强名木大树抢救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偷猎偷捕、滥垦滥采、违规贩卖及加工利用等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治,加强外来物种管控。
9.深化环境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风险、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以预案电子化备案为重点,配合省、州级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着力抓好政府、部门、专项、企事业单位四位一体的预案综合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监管。调整危废处理处置行业结构,淘汰工艺落后、规模小、能耗和风险较大的收集处置企业,推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推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企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危废处理全过程溯源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收集、贮运、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到2030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持续下降。
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施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行动,有序整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救援力量和社会第三方资源,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推动政府为主、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物资贮备体系建设。推广运用环境应急大数据平台体系,提升突发环境问题的预判、决策、指挥、处置和报告的综合能力。
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现场监督执法,探索风险指引型监管,严格核技术利用监管。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逐步配备核与辐射执法设备和防护用品。强化核与辐射社会风险评估和快速响应处置,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实施较大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供应商和应急调用资源清单化管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开展声功能区达标评价,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开展县级城市声功能区划的优化调整,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完善高架路、快速路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厉查处噪声超标扰民行为。
(三)建设绿色低碳、结构优化的生态经济体系
1.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推进铅蓄电池循环经济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及预制菜、体旅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一体两翼”发展,构筑“一区两园多点”的工业发展新格局。革一园区重点以铅蓄电池生产制造及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为主导,形成以铅回收与冶炼、合金与蓄电池制造等为主的铅全产业链;台盘园区重点培育生态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推动轻工业、农业产业发展。施洞、排羊、萃文、台拱等重点乡镇(街道)民族工艺品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
加快技术创新赋能。以铅蓄电池、锂电池回收利用的创新能力提升为主,促进核心工业产业技术创新。加强生产型服务链条配套体系创新。促进银饰刺绣工艺品、苗族银器等民间手工发展和壮大。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公共服务领域“5G+”数字化改造。加快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应急、智慧环保等应用体系建设。
积极拓展开放发展空间。聚焦新能源电池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建材等产业,抓好补链、延链、强链关键环节,实施产业链培育工程,引导产业链迈向中高端,推动产业链向新业态延伸。不断扩大旅游、经济、文化、能源、科技等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台江县旅游、生态、文化、能源等资源和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紧密对接,以优势资源促开发。
2.提高工业绿色水平,促进生态工业循环发展
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电池产业,以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载体,围绕再生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以铅酸蓄电池生产制造及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为主导,建立铅蓄电池制造从外壳包装、电池硫酸、内置保温材料、废旧电池自动拆解、铅回收冶炼的整套产业循环体系,为铅蓄电池产业提供强有力的上下游产业保障,不断做强做大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为打造百亿级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夯实基础。
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食用菌、中药材、茶叶、精品水果等特色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业。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加快台江县食品加工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做优做精农特产品深加工产业。壮大发展银饰、刺绣、蜡染等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推进传统银饰、刺绣加工技艺与现代元素,鼓励运用新工艺、新标准制造银杯、银碗、银茶具等日用品生产,加快银产业园建设。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高效、双面及双玻光伏组件的普及应用,推动太阳能发电多元化发展。立足天能集团拥有的发明专利及高效技术,推进UPS储能电池制造。推进发展民族健康医药,依托黔东南苗侗医药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积极传承苗族医药文化,加大苗医技术研发,大力推进天麻、黄精、天冬等地道药材品种建立林下生态化种植示范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3.加强农业生态建设,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合理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优产业结构,围绕绿色稻米、现代生态渔业、特色种植业等,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建立“稻+鱼”“茶+果”2个复合产业;中药材、食用菌2个特色产业;1个农产业加工产业的“2+2+1”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推进“稻+”及渔产业提质上规全产业链发展,培育推进枇杷精品水果产业扩产增收融合发展,巩固提升食用菌、中药材、蔬菜等特色产业集聚提效多元化发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推动规模化、生态化、精深化发展。
着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粮油作物播种面积,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推进畜禽养殖、林下经济、食用菌、蔬菜种植等产业加快发展,提速“稻+”及渔主导产业增产增收。深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巩固提升“五优”“六化”模式,持续推进“2+2+1”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提质稳面“万元田、美丽庭院、百万村集体经济”三大工程,实现亩产百斤鱼、千斤稻、万元田目标。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建成全州优质稻种供应基地。
持续完善生态畜牧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模式,推动畜牧养殖适度规模发展,改进饲养方式,加强肉羊、肉牛、肉鹅的良种繁育,有效推进生态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和特色化发展。强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等防疫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确保畜牧业生产及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推进农业绿色高效发展。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高效清洁农田建设,实施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田间工程,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建设,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能和循环农业技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优质稻、稻鱼、枇杷、食用菌、茶叶等“二品一标”认证,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
加快林业产业建设。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以保护生态为重点,适度发展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布局合理,加快构建林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种养相结合,具有特色、有市场、见效快、产值高、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林业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特色林下产业。根据台江县以林下中药材为主导、林下养殖为辅的产业格局,重点发展林下特色种植、特色养殖、林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及森林综合开发。以林下中药材、林下养蜂、林下养鸡等3类林下产业为主导,加强实施“一区三带九点三大类”产业链,打造形成立体、多元、复合的产业带、产业群。
推进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林下资源、技术、市场有机结合,建成一批上规模、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成2个万亩示范基地、3条产业示范带;创立特色品牌产品,培育扶持一批有潜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有机衔接,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产区、龙头企业集聚,不断推进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5.加快构建高效服务业体系,推进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
深化农文体旅融合创新发展。坚持多元发展,以“村BA”和生态民族文化为载体,链入“互联网+”,打造集数字乡村、现代农业产业、乡村文化、体育运动、旅游为一体的农文体旅融合发展新业态模式,着力打响“天下苗族第一县”民族特色品牌。积极扩大“村BA”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台江县“村BA”文化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篮球装备、户外运动等方向发力,推动体旅装备产业集群成链、融合发展。继续办好中国台江苗族姊妹节、苗族独木龙舟节、元宵节(苗族舞龙嘘花习俗)等传统文化活动,加大苗族元素的工艺品等旅游商品开发推介,建设一批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大力推动“黔货出山”。
提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深入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服务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加快推动台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等建设,不断健全农村商贸服务和物流配送网络。围绕特色产业、生态特色食品、新材料、民族工艺品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四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优化生活型服务业。提质发展现代家政服务业,深入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等工程。依托台江苗族姊妹节、台江独木龙舟节、台江舞龙嘘花节等历史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广播影视、包装设计、建筑设计等创意产业。推动教育培训、养老育幼、休闲娱乐、家政物业、酒店住宿等提质发展。
传承发展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深入传承传统民间工艺,着力推进传统银饰、刺绣加工技艺与现代元素相结合,突出旅游商品创意和创新设计,积极发展突出台江特色的民族服饰、银饰、刺绣、民族动漫等民族民间工艺品,提升产品品质及附加值。
6.加快绿色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循环经济提速发展
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工业发展。深入推进工业节能,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用地制度等,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以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为重点,推动燃煤锅炉煤改气、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和提升配电变压器能效等工业节能技改。按照循环经济模式重点发展铅蓄电池、再生铅产业,形成结构合理的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和完整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加快园区企业绿色发展。按照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要求,高标准制定台江经济开发区入园条件,合理规划园区内的资源流和能源流,加快推进开发区环保管理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按照绿色工厂建设标准建造、改造和管理厂房,集约利用厂区。鼓励企业使用清洁原料,实施工业节水行动,强化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和系统优化技术。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以台江经济开发区整体为审核试点对象,充分考虑企业间资源要素配置、物质代谢和能源梯级利用情况,开展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推动区域内优势互补、资源能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园区层面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和园区发展效率效益。
(四)培育文明繁荣、和谐共生的生态文化体系
1.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厚植传统文化的生态底蕴
加强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进一步挖掘其精神内涵;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做好少数民族特色建筑、特色村镇(街区)保护工作,支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国家和省(市)级名录。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利用。推进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和利用。加强特色文化遗址保护,积极开展文物抢救修缮。
大力传承保护民族文化。深入推进黔东南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探索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民族村寨和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人培养、民族建筑保护等工程,持续做好反排苗族木鼓舞等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节日、手工艺振兴计划,让国家级非遗特有的形式向社会展示。
2.加快现代生态文化创新,打响台江生态文化品牌
创新发展苗文化。聚焦台江旅游发展优势,聚焦“天下苗族第一县”品牌文化,以原生态苗族文化为统领,突出民族文化、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康体疗养等旅游产品功能特性,努力打响旅游名县、示范区、热点地、首选地品牌。加强施洞古镇“银饰之都”基地建设,提升“银饰之都”品牌影响力。将现代创意与银饰锻制、刺绣、蜡染、刻道文化产品制作、米酒酿制等民族民间工艺相结合,以银饰、刺绣、刻道等民族手工艺品为重点,加大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创意整合,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元素的创意商品。推动元宵节(苗族舞龙嘘花)、苗族姊妹节、苗族独木龙舟节等民族节庆文化推广,推进苗族古歌、苗族支系服饰刺绣文化、传统村落建筑等民族文化元素创新发展。
持续打响“村BA”特色文化品牌。因势利导打造“中国村BA”城市品牌,推动“体育赛事+非遗文化”“体育赛事+乡土文化”“体育赛事+现代文化”多元融合,打造具有台江特色的区域产业名片,借助申报国家全民健身模范县契机,规划建设国家级篮球特色小镇。深耕“村BA”的生态文化旅游IP品牌,带动台江“鲤吻香米”、稻花鱼、鲟鱼、姊妹茗茶等地标产品及果蔬脆等农特产品和苗绣、银饰等民族文化产品销售,不断提升台江地域文化品牌知名度,持续发力提速乡村振兴。拓展“村BA”国际合作,以“村BA”篮球文化交流促进外交友好合作,不断提升民族文化自信。
积极培育生态文旅产业。形成以苗文化为代表的民族风情之旅,以红阳万亩草场为代表的自然山水之旅,以施洞苗文化旅游景区为代表的非遗文化之旅,以传统村落、梯田、农耕文化为代表的乡村体验之旅。同时积极发展研学、科考、摄影等专项旅游,形成文化多彩、结构多元、模块多样的生态文旅体系。
3.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营造低碳良好生活氛围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出行,加快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加强公交枢纽、专用车道、步行道、自行车道、人行过街等设施建设,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绿色出行。全面推广“低碳家庭、时尚生活”主题的节能环保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社风文明、区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生态社区。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承诺制,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并逐步推广。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技术指标、措施、构造等内容的审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责任。
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员举办各项绿色采购研习班、演讲等活动,以倡导绿色采购,增强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意识。
积极开展绿色消费行动。鼓励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制定完善激励绿色消费的政策措施,建立绿色消费服务体系,形成科学、健康、环保的绿色消费模式。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丧嫁娶行为活动。
(五)建设科学规范、系统完整的生态制度体系
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机制。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完善公众服务平台,动员公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及时发布相关环境检测数据、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及时通报重大环境事件处理结果,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强化排污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监督调度,打通管理流程,形成管理合力。依法依规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重新申请等工作,对存在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整改要求即将超期等情形的排污单位,采取公告、书面通知、短信提醒等方式,督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引导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持续开展从严排查监督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实施。强化河(湖)长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部门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大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实行联防联控。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进巡河、巡湖项目化、常态化。严格执行林长制工作,加强巡查督查督导,落实“打非治违”、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自然保护地执法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
建立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配合贵州省、黔东南州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评价结果运用,依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对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在绿色信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强化环保信用的约束力。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信用信息跨部门应用场景,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激励及惩戒机制。
2.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依照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等资料划定自然保护地、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河流登记单元。持续开展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执行考核标准。
建立健全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指标完成上级下达考核任务。在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推进省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探索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县森林资源收储交易中心、林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森林资源分类经营,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建立健全林地、林木抵押贷款和投融资体系,积极探索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符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并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支持金融机构将经营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纳入信用评级范围,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等激励措施。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研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构建县域生态产品交易体系。实施GEP核算行动,开展生态产品功能量、价值量核算。将GEP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和生态文明考核体系,让生态资源指数成为政府决策的行为指引和硬约束。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配合推进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配合贵州省、黔东南州推动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异地开发补偿模式,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制度。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
规划重点推进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工程、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工程、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工程、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工程等五大类23项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5092万元。
表4-1台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重点工程
工程系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
牵头单位 |
投资估算(万元) |
建设时限(年) |
资金来源 |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工程 |
|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体系 |
建立生态环境治理相关责任制度,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和《环境治理专项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等。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10 |
2023-2030 |
县级资金自筹 |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工程 |
|
低碳试点示范项目 |
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申报并实施低碳村示范项目,系统推动台江县减污降碳协同发展。 |
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 |
200 |
2023-2030 |
省级资金 |
|
VOCs综合治理工程 |
在化工、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强化过程管控,建立适宜高效治理设施。 |
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 |
500 |
2023-2030 |
企业自筹 | |
|
台江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本项目建筑面积合计2700㎡,占地面积为58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立垃圾分类建设体系、包含876个分类收集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备。其中车辆设施合计19辆,包含分类垃圾车、吸污车等,水平及地埋式压缩设施各一套,10A及18A垃圾压缩箱各一个。2、垃圾分类宣教馆一处,建筑面积暂估100㎡。3、再生资源分拣及大物件拆解中心,建筑面积为2000㎡,包含大物件拆解设备(全套)、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压缩打包设备各一套。4、新建垃圾渗沥液处理站一座,建筑面积700㎡,包含渗沥液处理工艺设备一套,硝化池及反硝化池(五个池)1300m³,及地上地下综合水池各一处。5、新增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025 |
2024-2030 |
县级资金自筹 | |
|
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台盘干南亚砂石场生态修复工程 |
开展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台盘干南亚砂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面积59.85亩。 |
县自然资源局 |
130 |
2024-2030 |
企业自筹 | |
|
台江县老屯乡展壁砂石场生态修复工程 |
开展台江县老屯乡展壁砂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面积48亩。 |
县自然资源局 |
30 |
2024-2025 |
企业自筹 | |
|
台江县国家储备林(二期)建设项目 |
建成规模为60472亩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其中:现有林改培57472亩,特色经济林3000亩,以及林下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 |
县林业局 |
1000 |
2023-2026 |
县级资金自筹 | |
|
台江县翁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
水系和水质保护工程:建设污水主管1602米、污水检查井185座;水岸保护工程:建设生态驳岸4.18千米;栖息地保护工程:水生植被修复4.6公顷;堤岸植被生境恢复2.3千米;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基础工程等。 |
县林业局 |
3567 |
2023-2025 |
中央资金 | |
|
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台江县老屯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面积1115.26公顷,新建封禁碑2块。套种油茶面积47.63公顷,黄茶种植面积2.11公顷,品种园种植全年黄、黄金芽等茶苗共计6.54公顷。硬化排水沟11条,长度为6.0公里,新建提灌站1座,变压器1座,高位蓄水池2座,铺设镀锌钢管总长度为3.26公里。撒播绿肥种子1114.15公斤。绿化植树面积3.55公顷,植树1178株;配备垃圾转运箱20个,垃圾桶400个。修建宣传墙6面,累计面积72平方米,新建流域纪念碑1座。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为0.79公里,其中新建堤防1.12公里、清淤疏浚0.79公里、新建堤顶便道0.51公里。 |
县水务局 |
720 |
2024-2027 |
中央、省级资金 | |
|
台江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 |
台江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位于台江县巴拉河台盘乡空寨村至施洞镇巴拉河村56.7公里,项目规模任务为治理河道32.2公里,直接受益人口2.06万人,保护耕地面积1.23万亩,涉及台盘乡、革一镇、老屯乡和施洞镇4个乡镇14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人文景观工程和防污控污工程。 |
县水务局 |
27370 |
2023-2025 |
中央、省级资金、县级资金自筹、企业自筹 | |
|
贵州省清水江(台江县施洞镇段二期)治理工程 |
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长度18.65km,其中清水江16.45km,支流杨家沟1.30km,杨家寨沟0.30km,猫坡沟0.6km。该工程保护耕地1002.69亩,保护人口3008人。保护对象为居民区河段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保护对象为耕地河段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
县水务局 |
6022 |
2024-2027 |
中央、省级资金,县级资金自筹 | |
|
贵州台江县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园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厂一座、生活污水管网、供配电、电讯、给排水及其暖通、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处理规模5000m³/d。 |
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6000 |
2023-2025 |
中央资金,县级资金自筹 | |
|
台江县台拱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
垃圾填埋场封场及渗滤液处理工程1项,翁你河河道清淤疏浚9.87万m³,新建生态护岸7.86km,生态湿地修复约13657㎡,水土流失治理2.66万㎡,植被修复5.5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约240亩,新建城镇污水主管网9.28km,并配套建设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改造垃圾转运站1座并配套相关垃圾收转运附属设施。 |
县水务局 |
6743 |
2023-2025 |
中央资金,县级资金自筹 | |
|
乡村绿化工程 |
全面实施乡村绿化行动,严格保护乡村古树名木,重点推进村内绿化、围村片林、美丽庭院建设。绿化美化乡村36个,基本实现“乡村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乡村绿化格局。 |
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 |
270 |
2023-2030 |
省级资金 | |
|
台江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化粪池、生物处理池、污水检查井、铺设DN200污水管网等及配套基础设施。 |
县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 |
2294 |
2023-2025 |
中央资金 | |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工程 |
|
贵州麒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铅蓄电池、含铅废物高效绿色处理暨综合回收再利用示范(二期)工程项目 |
建设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回收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年生产10万吨再生铅。 |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5000 |
2023-2024 |
企业自筹 |
|
台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在老屯乡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5万亩。建设内容包括田坎加固6100m,新建提灌站3座,水池3座,管网11280m,新建灌溉渠总长4200m,新建机耕道总长1730m,新建生产步道22600m,以及回车道、下田坡道等其他附属工程。 |
县农业农村局 |
1250 |
2023-2024 |
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
|
台江县资源化利用菌渣和畜禽粪便年产5万吨有机肥料项目 |
年设计产能为年产有机肥料系列产品5万吨,年资源化利用菌渣畜禽粪便12.5万吨。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厂房原料暂存区、发酵腐熟区、陈化区、制肥区、成品区共计10000平方米及办公室用房、配套设施等。 |
县农业农村局 |
5120 |
2024-2027 |
企业自筹 | |
|
台江县优质稻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改扩建巴拉芳华园区良种繁育基地30000平方米、良种扩繁基地200亩、购置育秧流水线设备2套、浸种设施、秧盘、插秧机、催芽机、联合收割机等及配套设施。 |
县农业农村局 |
1000 |
2024-2027 |
中央奖补资金 | |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 |
|
台江县独木龙舟文化展示馆 |
展陈面积445平方米,展示馆布展建设提升,通过声、光、电、互动多媒体等手段,提升馆内展陈效果,提升台江县独木龙舟文化艺术水平和独特魅力,使台江县苗族独木龙舟节文化得到传承和保护。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70 |
2023-2025 |
中央资金、州级资金 |
|
台江县反排木鼓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
批建规模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81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传承活动室、反排木鼓舞展演剧场、排练厅、露天表演舞台,配套建设相关设备。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823 |
2023-2030 |
中央资金 | |
|
台江县“村BA”深山集市及线上平台建设项目 |
新建非遗展示楼461.82㎡,直播楼461.82㎡,美食区5157㎡,集市舞台建设706.5㎡,提升改造“村BA”文创奶茶店42.5㎡,提升改造“村BA”文创餐厅323.23㎡,广场硬化10828㎡,内部道路改造4237.5㎡,集市配套电力设施、给排水设施、配套标识标牌建设,集市交易区配套设备,集市景观改造,搭建集销售、宣传、赛事预约等为一体的“村BA”综合线上服务平台。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1918 |
2023-2030 |
省级资金 | |
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工程 |
|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
进一步推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探索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 |
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 |
30 |
2023-2030 |
县级资金自筹 |
合计 |
75092 |
(二)效益分析
1.生态环境效益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减污降碳等,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企业及社会生活源污染防治,强化污染监测与治理的快速响应,空气环境指数稳中有升。通过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提高水源地涵养保护,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通过完善现代农业绿色高效发展体系,采取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可持续农业、稻鱼综合种养等的生产方式节肥减药,推进绿色农业高效发展,农业生态环境稳步提高。通过实施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等措施,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保持稳定,流域水土流失有效防治,景色优美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得以交融保护和提升。
2.经济效益
社会整体经济水平稳步提升。规划将在改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活力、促进产业转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台江县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现有的资源配置状况得到优化提升,在确保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的同时,降低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经济发展的质量也将会大大提高。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环境质量的提高,将有效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社会活动带来的经济损失。依托台江县良好自然和人文环境,通过传统文化建设和旅游设施提升,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和经济收益。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确保经济发展质量和国民真实财富的增加。
3.社会效益
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通过规划项目的建设与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源地保护得以加强,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完善,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舒适度和健康水平。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重视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绿色建筑,倡导绿色消费,加深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知。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色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提高、城乡统筹体系建设、社会收入分配趋于合理,人们生活观念与消费理念悄然改变,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逐渐趋于和谐,社会更加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在县委、县政府的牵头部署下,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等相关规划,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协调部门和跨区行动,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县、乡镇(街道)分级管理、上下互动的良性推进机制,并有专人分管,建立行政责任制,加大人力财力各方面投入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二)监督考核措施
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督考核力量,有效进行环境监督工作。整合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效纳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成立督查组,采取巡查明察暗访、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各有关部门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年初定任务、每季报进度、年底交好账。
(三)资金保障措施
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辅的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鼓励和引导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积极探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企业化、运营过程市场化。建立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资金使用的重大失误进行责任追究。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基金,生态文明建设公益性部分建设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四)科技支撑措施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平台、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发挥科技支撑力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人才培育、储备。依托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网络系统,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的自动监控管理,建立水、气、声环境信息网络,完善水、气、声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在信贷、税收、财政等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倾斜,发展低碳经济,鼓励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完善循环经济生产体系。
(五)社会参与措施
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媒体协作,用融合思维创新传播手段,通过多种传播方式、生活化新闻语言,传播生态文明建设正能量,及时报道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及生态创建成就,激发广大干部和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报道好先进典型、监督好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营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全社会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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