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3
三、预算单位构成………………………………………3
四、部门人员构成………………………………………4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41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41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42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42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43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43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43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4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45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45
四、名词解释……………………………………………4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 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处理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负责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四)负责五类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车辆注册、过户、驾驶人考试、审验、转籍等业务。
(五)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业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性质为机关行政单位,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政法专项编制 16 名。其中:大队长1 名(副乡长级),教导员1 名(副乡长级),副大队长2名(股级);事故处理中队政法专项编制1 名,设中队长1 名(副乡长级);办公室政法专项编制1 名,设主任1 名(股级);台拱中队政法专项编制 2 名,设中队长 1 名(股级);台盘中队政法专项编制2名,设中队长1 名(股级);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一中队(施洞中队)政法专项编制 2 名,设中队长 1 名(股级);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二中队(南宫中队)政法专项编制2名,设中队长1 名(股级);宣传中队政法专项编制1 名,设中队长1 名(股级);车辆管理所政法专项编制1 名,设所长1 名(股级)。
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核定机关工勤编制 13 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为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四、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29人(公务员16人,机关工勤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数25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编制12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007.8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7.88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88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07.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07.88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90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2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233.47万元,增加30.15%,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城交通信号灯及违停抓拍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增加辅警人员警务工作经费、增加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预算。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233.47万元,增加30.15%,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城交通信号灯及违停抓拍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增加辅警人员警务工作经费、增加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007.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7.8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公共安全收入90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47.09万元、卫生健康收入19.70万元、住房保障收入35.12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07.8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0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2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007.8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33.47万元,增加30.15%,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城交通信号灯及违停抓拍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增加辅警人员警务工作经费、增加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预算。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5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0.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51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增加。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1.56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减少。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742.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8.88万元,公用经费94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90.82万元、津贴补贴166.98万元、奖金30.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4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0.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12万元、住房公积金35.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8.48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9.80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培训费0.50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65万元,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94万元,其中:办公费19.80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培训费0.50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增加0.2万元,增加0.21%,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支出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金额735.80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27.50万元;设备579.50万元(其中:车辆24辆283.55万元);家具和用具28.80万元。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265万元,用于台江县交通警察大队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025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4.53%,主要用于购买装备,开展交通办案业务工作,提高基层交通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维护维稳、行使交通管理和履行刑事执法等职能的人民警察外出执行交通执法,保障交通安全,办理案件快捷方便效果;县城交通信号灯及违停抓拍配套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6.60%,主要用于承担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对固定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信息记录,为强化城市综合管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可靠的影像资料,保障路面畅通情况;2025年辅警人员警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8.87%,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日常办公需求及开支,保障单位60名辅警人员的生活补助,保障公安交警的执法办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安全管控等工作经费保障,保障73名警务人员服装费用,保障警务人员形象,警容警貌,保障“村BA”、姊妹节、元宵节等各种大型安保运行。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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