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台府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负责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知道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处理交通事故和对机动车辆驾驶员以及机动车辆的管理。
负责全县境内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理任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8个处室,无下属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30.3万元,与2019(768.43万)年相比,减少38.13万元,降低4.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二)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3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72万元,占76.58%;项目支出140.89万元,占23.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30.3万元。与2019年(768.43万元)相比,减少38.13万元,降低4.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五)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573.98万)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63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17.18万元,占85.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8万元,占6.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7万元,占1.79%;农林水支出0.72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32.78万元,占5.4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30.3万元,支出决算为601.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2.38%,未完成100%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的实施要到下一年度才能完成。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450.93万元,支出决算为370.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用费未能支付,部分月份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未能支付。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当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当年预算为6.34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当年预算为82.18万元,支出决算为34.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部分资金未使用完毕,待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6.03万元,支出决算为56.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6.14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0.82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10.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当年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32.78万元,支出决算为32.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2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4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97万元,比上年(10.91万元)减少2.94万元,降低26.95%,完成预算数59.48%,减少的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部分用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中的办案消耗费列支,按照规定该项支出不算入“三公经费”范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万元,占100%,减少2.94万元,降低26.95%,减少的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部分用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中的办案消耗费列支,按照规定该项支出不算入“三公经费”范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油、保险、过桥过路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0000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00002.
贵州省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32万元,比2019年(82.07万元)增加42.25万元,增长51.48%,主要原因是以往辅警人员工资支出列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台江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共有车辆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对一级项目4个(其中:二级项目5个)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8.9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车辆违停抓拍系统设备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车辆违停抓拍系统设备 | |||||||||||
主管部门 |
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实施单位 |
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项目资金 |
车辆违停抓拍系统设备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50 |
10 |
1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0 |
50 |
5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安装违停抓拍系统,保障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提升全县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水平,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发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抓牢交通乱象治理,确保辖区交通秩序良好,提升交管智能化水平。 |
已按照计划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违停抓拍系统 |
≥4套 |
4 |
1 |
1 |
||||||
单行道抓拍系统 |
≥2套 |
2 |
1 |
1 |
||||||||
大货车禁行抓拍系统 |
≥1套 |
1 |
1 |
1 |
||||||||
自动跟踪球机 |
≥10台 |
10 |
1 |
1 |
||||||||
违停自动取证软件 |
≥10套 |
10 |
1 |
1 |
||||||||
机箱 |
≥10个 |
10 |
1 |
1 |
||||||||
网络交换机 |
≥10个 |
10 |
1 |
1 |
||||||||
电源防雷器 |
≥10只 |
10 |
1 |
1 |
||||||||
配套线缆 |
≥10套 |
10 |
1 |
1 |
||||||||
监控杆件 |
≥10套 |
10 |
1 |
1 |
||||||||
安装辅材 |
≥10批 |
10 |
1 |
1 |
||||||||
基础施工 |
≥10项 |
10 |
1 |
1 |
||||||||
设备运输 |
≥10套 |
10 |
1 |
1 |
||||||||
安装调试 |
≥10项 |
10 |
2 |
2 |
||||||||
质量指标 |
系统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系统设备验收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违停抓拍、逆行、大货车抓拍系统建设合同价 |
≤22万 |
22 |
5 |
||||||||
违停抓拍系统合同价 |
≤28万 |
28 |
5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治理违停乱象的能力 |
显著 |
达成目标 |
10 |
10 |
||||||
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 |
显著 |
达成目标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影响时效 |
长期 |
部分达成目标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总分:100分 |
100 |
100 |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二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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