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县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府办函〔2025〕2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刻制台拱街道办事处等9个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自2025年5月14日正式启用。新刻制的印章如下:1.台拱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105);2.萃文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106);3.施洞镇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100);4.老屯乡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103);5.台盘乡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098);6.革一镇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099);7.排羊乡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104);8.南宫镇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102);9.方召镇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印章编码:5226302109101)。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9枚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启用印章(印模)9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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