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人才制度改革,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事人才管理,促进人事人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机制,严格用人标准,规范编制管理,理顺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逐步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技术素质较高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在三级组织部门领导的关心下,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管理调研小组,深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就人事人才和乡村医生队伍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结合调研情况,于2022年9月22日初次起草了《台江县卫生健康系统人事人才管理暂行办法》,9月26日在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第29次会议上进行研讨修改;10月18日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意见并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10月21日征求县组织、人社、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意见,并针对反馈意见进行修改,10月24日呈报三级组织部门相关领导阅审;于10月24日函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10月29日在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第33次会议上再次进行研讨;经过多次修改形成《台江县卫生健康系统人事人才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11月11日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征求组织、人社、编办、财政、三级组织部门等部门意见,形成审定稿。
二、主要内容
《台江县卫生健康系统人事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共计十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有3条。主要对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及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人事调配,共5条。主要对职工实行岗位与编制双重管理、人员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调动、领导干部任免管理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请假制度,共2条,主要明确请假程序规定和日常管理审批报备;
第四章职称评审、聘任和工资管理,共5条,明确了专业技术岗职称评审、聘任和工资管理有关规定等;
第五章人才队伍培养和考核,共5条,主要明确医疗机构做好人才培养的规划,鼓励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培训及干部职工考核等;
第六章班子考核与管理,共6条,主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班子及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考核、对后备人选的培养等;
第七章人事统计工作和职工个人信息管理,共2条,主要明确做好人事统计工作等;
第八章奖励与惩处,共5条,主要明确对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表现优异干部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违反相关纪律的给予惩处,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处理;
第九章辞职和辞退,共2条,主要明确辞职和辞退的程序及相关规定等;
第十章附则,共2条。对《办法》涉及的施行时间、执行规定和对办法解释的单位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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