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文体旅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台江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振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台江县扶贫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县人民政府同意:
张慧同志任台江县文体旅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参照县委管理的正科长级领导干部管理);
姜银燕同志任台江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参照县委管理的保留正科长级待遇领导干部管理);
周灿松同志任台江县振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参照县委管理的副科长级领导干部管理);
杨国昌同志任台江县振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台江县扶贫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参照县委管理的副科长级领导干部管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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