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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你知道多少?
来源:州国防动员办公室 作者:台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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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是指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以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地质、地形等客观条件限制不宜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县或者市、州人民防空行政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应当向批准的人民防空行政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行政部门统一规划修建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单位或个人所缴纳的这些费用简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程序和标准

(一)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建设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一次性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1.凯里城区每平方米1000元;  

2.除凯里市外,其余黔东南州15个县及高新区,每平方米800元。

(二)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需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人防工程行政许可手续,而开工建设项目,造成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2.按照程序办理了人防工程建设手续,但不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设计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经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整改后质量仍不合格的。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征收部门和缴费时限

2021年1月1日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缴费人自收到《贵州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缴纳,如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同级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优惠政策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等规定,易地建设费的减免严格执行国家、部委或省人民政府的易地建设费有关优惠政策。市级以下政府或部门无权制定易地建设费优惠政策。项目因情况特殊需要申请减免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国家、部委或省人民政府申请批准,经批准同意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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