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3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8 号)文件精神,为推动黔东南州台江县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台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台江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优化方案》对台江县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目前已形成《优化方案》公示稿(见附件)。为进一步提升《优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30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台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gztaijiang.gov.cn/)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公示期间,您可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台江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台江县自然资源局(台江县秀眉大道22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56300;
电子邮箱:tjgtzy@163.com;
联系电话:0855-5322195。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优化方案》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五、本次公示内容为《优化方案》公示稿,《优化方案》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为《优化方案》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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