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台江县“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台江县“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
二、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2015年
规划期限:2016年~2020年
三、规划范围
台江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部,总面积1108平方公里,辖4个镇、3个乡、2个街道、67个行政村(居、社区),385个自然寨。总人口16.8万,有苗、侗、土家、布依等15个少数民族,其中苗族人口占98%以上,有“天下苗族第一县”之称,本次规划范围为台江县全域。
四、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扩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科技支撑能力增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较大提高,农业设施和装备水平大幅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特色农产品加工能力大幅上升,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产业化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集聚度逐步提高,特色优势产业体系逐渐形成,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逐步提高。农文旅一体化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以生态农业为核心,以文化产业为灵魂,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为媒介,促进土地增值、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到2020年,农业总产值达15.96亿元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3万吨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936元,实现“减贫摘帽、同步小康”目标。
五、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台江县农业局
联系人:张主任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及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调查-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专项规划主要的环境问题。
⑵对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八、本次公示有效时间
2018年6月8日-17日
台江县农业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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