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各有关涉林企业:
根据《省林业局财务处关于编制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函》,为做好我州2026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林业化业化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民营、混合制经营权的各类经济组织,重点向项目优的实施主体和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贵州省林业产业示范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集体林业大县企业倾斜。
二、项目支持范围
利用森林和林地资源,开展林下经济、花卉及观赏苗木培育、森林蔬菜、林产品采集、竹木加工等。结合我州林业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林下中药材种植。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林业产业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向发展林业产业工作倾斜,积极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产权清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三)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企业或合作社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四)已经享受过各级各类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土地类型合法合规,不得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和缓冲区,项目实施过程不得发生毁坏林木、破坏森林生态资源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林下经济类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贵州省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林地利用指南(试行)》。
(六)县林业局请相关专家重点审查项目可行性、项目实施地是否涉及保护地和基本农田、资源保护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农户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完善、预算资金单价和总价是否合理、自筹资金印证是否齐全等。
四、补助方式及标准
林业产业化补助项目为财政补助项目,严格按照《贵州省林业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试行)》明确的标准申报预算,补助标准为限额标准,要求据实申报,厉行节约,不得随意顶格申报。预算申报要按标准细化测算,体现计算过程,自筹资金与申请补助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须提供印证材料)。
五、申报流程
1.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经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单位概况、项目基本情况、必要性、可行性)、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前期已开展工作,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函。
2.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县林业局评审、党组会审议、公示后报黔东南州林业局。
3.州林业局评审市县报送的项目,择优推荐。对实施主体基地建设规模大(基地连片面积≥1000亩)、产业链相对健全、经营效果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项目,优先推荐为州本级项目进行申报实施。审议结果经局党组会审核并公示后,向省林业局推荐上报。
六、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主体于7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林业局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七、对口业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对口业务部门:台江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欧华,电话:0855-5359791
附件:
附件2:2026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申报建议书(林业产业化补助)(1).docx
台江县林业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