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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来源:台江县统计局 作者:台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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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台江县统计局

台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28日)

    根据台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83个,从业人员74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4.9%12.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5.7%,零售业占74.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5.5%,零售业占64.5%(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3

744

批发业

47

26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2

13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

4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

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9

6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

10

贸易经纪与代理

2

3

其他批发业

1

2

零售业

136

480

综合零售

15

13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3

7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6

2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1

4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6

4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2

6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

2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8

5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

2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483.1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32.4%;负债合计46910.12万元

202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828.99万元,比2018增长172.1%(详见表4-2)。

4-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9483.15

46910.12

51828.99

批发业

29180.42

25325.18

30214.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0069.65

9459.47

2496.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123.47

3297.43

1260.5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

-

49.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7.1

-

9.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8529.57

5495.88

12064.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440.8

7072.3

14234.2

贸易经纪与代理

0.5

-

45.61

其他批发业

8.3

0.1

53.69

零售业

30302.73

21584.94

21614.98

综合零售

5809.03

5584.77

2513.1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459.77

9737.07

6734.1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20.84

21.2

827.4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60.15

122.85

953.6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35.37

221.78

718.2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656.28

1149.49

7318.2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56.05

11.4

579.5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943.92

4160.5

1610.7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61.33

575.87

359.6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个,从业人员1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5%23.3%(详见表4-3)。

4-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

180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13

137

水上、航空及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

5

邮政业

7

3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39.1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3.7%;负债合计3710.58万元

202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36.49万元,比2018增长164.2%(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639.19

3710.58

2936.49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3085.49

2320.37

954.08

水上、航空及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267.1

1299.21

1252.81

邮政业

286.6

91.0

729.6

              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含铁路数据。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29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5%17.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9.6%,餐饮业占80.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0.7%,餐饮业占59.3%(详见表4-5)。

4-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

290

住宿业

10

118

旅游饭店

3

110

一般旅馆

4

6

民宿服务

3

2

露营地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

-

餐饮业

41

172

正餐服务

33

116

快餐服务

-

-

饮料及冷饮服务

7

56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其他餐饮业

1

-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0.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6)。

4-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1

290

内资企业

46

290

其他

5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234.2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24.7%;负债合计7818.11万元

2023,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70.96万元,比2018增长26.5%(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9234.29

7818.11

3670.96

住宿业

17476.29

7718.7

1924.4

旅游饭店

16730.12

7477.7

1757.8

一般旅馆

698.23

141.0

123.46

民宿服务

47.94

100.0

43.14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

-

-

餐饮业

1758.0

99.41

1746.56

正餐服务

1247.73

97.11

1453.43

快餐服务

-

-

-

饮料及冷饮服务

510.27

2.3

293.1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

其他餐饮业

-

-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0%90.7%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8.3%;负债合计18.31万元

202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2.45万元,比2018末下降53.1%(详见表4-8)。

4-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4.0

18.31

132.4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8.0

-

90.8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71

-

1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9

18.31

25.13

、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4个,比2018年末下降7.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个,物业管理企业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个,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5.7%下降11.1%增长200%

2023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7人,比2018年末增长26.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4人,比2018年末下降22.4%;物业管理企业15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2人(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

297

房地产开发经营

9

114

物业管理

8

151

房地产中介服务

3

22

房地产租赁经营

4

10

其他房地产业

-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344.7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7.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0917.2万元,物业管理企业859.35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079.8万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488.37万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6658.8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8.8%

2023,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557.29万元,比2018末下降59.7%(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43344.72

126658.8

14557.29

房地产开发经营

140917.2

124298.2

13716.88

物业管理

859.35

1528.3

589.38

房地产中介服务

1079.8

832.3

152.53

房地产租赁经营

488.37

-

98.5

其他房地产业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7个,从业人员4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8.6%下降57.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7%,商务服务业占92.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7%,商务服务业占93%(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7

489

租赁业

9

34

商务服务业

108

45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2)。

4-1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万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117

489

内资企业

112

489

其他

5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37898.5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3.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5.11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37293.43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0.3%和增长124.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09171.2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45.3%

202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874.99万元,比2018增长319.7%(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237989.55

709171.22

33874.99

租赁业

605.11

299.25

753.32

商务服务业

1237293.43

708871.97

33121.67

    注释:

    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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