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7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中心发〔2021〕26号)的要求,现对2023年第四批次拟新增为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直接向台江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反映。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真实证据,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真实身份的,受理部门将不予以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8日
受理部门电话:0855-3840222
台江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新增2023年第四批次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新增2023年第四批次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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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地址 |
属地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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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黔安康医药有限公司革一分公司 |
零售药店 |
台江县革一镇屯上村一组杨鲜自建房 |
台江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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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江县苗家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
医疗机构 |
台江县萃文街道苗家湾社区 |
台江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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