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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使用方案
来源:台江县财政局 作者:台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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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整使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按照因需而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充分发挥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按照应整尽整、应需而整要求,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强力推进整合资金项目及时落地生根,确保圆满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体投入,推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建设项目。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特长,最大限度地汇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坚持效益为先,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环节进行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与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增强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顺利实现“两好两提升”“两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

(二)项目建设目标围绕221产业发展布局,聚焦“三大工程”产业发展,即“万元田”“庭院经济”及“百万村集体经济”三大产业项目,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三)资金整合目标。进一步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把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集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龙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整合格局,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为支出方向,重点投向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二)权责对等,共担责任。以县为主,中央、省、州将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根据全县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资金整合方案,承担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享有与主体责任相对应的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审批等自主权,根据乡村振兴规划改变上级专项涉农资金用途。

(三)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针对多个部门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实现同一工作事项由一个行业部门统筹负责,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交叉重复的问题。要在预算编制环节加大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协调力度,统一资金流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支持方式、统一管理办法、统一考核验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对由不同部门安排的功能互补、用途衔接但标准不一、管理要求不同,且尚未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整合的涉农资金,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围绕重点工作目标,将相关资金在执行过程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整合,统一规划编制,统一集中使用,形成政策合力。

五、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具体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13主要包括台江县台拱街交孟沟安置点非遗传承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台江县萃文街道方黎湾社区安防系统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台江县方黎湾社区后续扶持五个体系补短提质项目、台江县南宫镇交下村生产生活道路硬化建设(第二期)项目、台江县方召镇生态黑毛猪养殖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台江县台盘乡阳芳村2023年园区农业配套产业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台江县台盘乡龙潭村产业路建设项目、台江县2023年方黎湾社区安置点消防设备项目、台江县方召镇2023年村寨应急供水建设项目、台江县萃文街道2023年村寨供水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台江县2023年台盘乡台盘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台江县2023年施洞镇偏寨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和台江县2023年透风漏雨老旧危房改造项目等13个项目,资金共2,153.95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35主要包括9个乡镇(街道)2023优质稻种植项目、4个乡镇(街道)2023年粮油生产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项目、台江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台江县2023年优质稻种植绿色防控太阳能智能杀虫灯采购安装项目、台江县2023年优质稻种植统防统治农药采购项目、台江县2023年稻鱼综合种养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台江县2023年秋冬种马铃薯种植项目、台江县方黎湾社区产业建设项目、台江县2023年稻渔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台江县巴拉芳华园区蔬菜大棚改造提升项目、台江县革一镇2023年枇杷加工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台江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项目、台江县台盘乡2023年农产品加工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台江县北门湾社区异地产业藤编工艺旅游商品加工项目、台江县南宫镇2023年交宫村食用菌基地修缮维修项目、台江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台江县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台江县排羊乡九摆村2023年茶叶发展项目、台江县台拱街道红阳村乡村旅游精品山居改造提升项目、台江县2023年农业生产奖补项目、台江县施洞镇平兆村壮大村集体项目、台江县施洞镇2023年民宿改造建设项目、台江县2023年抗旱保粮大豆种子采购项目和台江县2023年国储林建设项目等35个项目,资金共9,885.42万元

其他项目7台江县2023年培训生活补贴项目、台江县2023年三女培训项目、台江县2023年农业产业技术培训项目、台江县2023年“万元田”“美丽庭院”“百万村集体经济”三大工程培训项目、台江县2023年稳岗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台江县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和台江县生态护林员扶贫公益性临时岗位项目等7个项目,资金共218万元

六、调整整合资金情况

(一)计划总投资情况。本调整方案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2,257.37万元,实际整合12,257.37万元,整合率100%,较年初增加33.37万元、增长0.3%;较上年度增加205.05万元、增长1.7%。其中,中央衔接资金共8391.42万元(包含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30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975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59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1.95万元、省级衔接资金50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万元。

(二)计划投入项目占比情况

1.实际整合资金计划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153.95万元,占17.57%,同比减少1.31%

2.实际整合资金计划投入农业产业发展方面9,885.42万元,占80.65%,同比增长1.24%

3实际整合资金计划投入其他方面218万元,占1.78%,同比增长0.07%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全县区域整体项目规划和审批,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编制重大涉农资金项目。

2.县财政局:负责预算下达、资金调度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工作。

3.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拟定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扶贫规划的编制和调整,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制、审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并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

4.县纪委县监委、县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工作。

5.其他涉农资金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涉及的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编制、申报,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一些技术含量高、投资额度大、乡镇(街道)无力实施的项目。

6.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的编制、申报、具体实施,上报进度及乡级验收。

(二)强化运行管理

1.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按照《台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促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政策支持。一是将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允许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建设标准;二是可依据乡村振兴规划改变上级下达的资金用途;三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通过收回指标、冲减结余、清理往来款项、盘活部门结余资金方式,履行相关程序后,清理消化历史旧账,盘活后的存量资金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3.坚持信息公开。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创新整合机制

按照“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工作机制,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破除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发挥预算调节杠杆作用,全县可整合的所有涉农资金,在资金投向和规模上,向监测户和脱贫户倾斜,主要用于弥补原脱贫村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部分。

(三)加强资金监管

1.整合后涉农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尤其要将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事前监管力度,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运行、规范使用。一是完善项目立项机制,坚持标准文本管理制度、公示公告制、现场核查制和专家评审制,规范项目立项行为;二是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账制;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

2.县纪委县监委、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目标考核

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考核(国家相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要求的除外)项目资金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检查及验收,保证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推进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加大支持力度;对绩效考核评价不高、推进不力的,减少或取消支持,并按程序严肃追责。

监督单位:台江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5—5322417(县财政局),12317(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信箱:tjxczj@163.com

附件:

附件1台江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附件2台江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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