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江县深入贯彻落实林长制,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通过健全组织体系、创新治理模式、推动绿色发展等举措,台江县在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为乡村振兴注入了绿色动力。在林长制建设方面得到了省级部门的高度认可,2024年1月,贵州省绿化委员会等部门授予台江县“贵州省绿化及林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了贵州省绿化奖章,退耕还林工程获得贵州省退耕还林管理中心通报表扬。
一、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压实各级林长责任。通过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确保各级林长责任落实到位。2024年,台江县、乡、村三级林长人数共377人,其中县级林长14人,乡级林长74人,村级林长289人。各级林长在确保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目标任务落实的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落实在县,组织实施在乡,保护发展在村”的工作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坚持将林草项目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着力推动生态与发展并举。一方面,积极申报和实施林草资源保护建设项目,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开展农村绿化美化、庭院美化等工程,提升生态宜居环境;另一方面,抓好涉林资金的及时兑现,确保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等资金到位,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夯实脱贫攻坚成果。此外,台江县还积极深化林业改革,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地流转和融资渠道,带动社会资金流入山林,促进林农增收。同时,为保障乡村生态安全,县乡村三级林长协同加强森林防火和安全管控,确保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两者兼顾。
三、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提升乡村自治能力。通过创新治理模式,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建立了以林长为核心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依托生态护林员和联户长,开展“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管理,强化村级自治管理。乡镇林业工作站和生态护林员形成了紧密的协作关系,充分发挥了基层治理的作用,确保林草资源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台江县还探索推行“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加强法律保障,推进依法治林。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等举措,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为林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打造美丽宜居乡村。通过加强国土绿化和乡村美化,改善了生态宜居环境,提升了乡村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县先后获得了省级“森林乡镇”2个、“森林村寨”9个、“森林人家”15户。此外,通过实施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成功修复退化土地,完成治理面积达7908亩。
五、拓宽群众就业增收渠道,助力脱贫攻坚。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政策,台江县大力推动涉林资金的兑现,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据统计,2024年,台江县共兑现生态护林员工资2292.88万元,公益林生态补偿金312.65万元,天然林管护资金99.5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34.199万元,进一步助推了乡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六、加强科技支撑,提升林业发展水平。加大林业科技支持,提升了村民和林农的技术水平。通过推广油茶栽培、经济林技术等,帮助村民提高种植技术,提升林产品的质量与效益。2024年,台江县完成新育苗140亩,保障性苗圃100亩,预计产苗量达到2000余万株,确保乡村绿化美化等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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