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经审定,现将2025年台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督导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白名单和2025年台江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白名单予以公告,并明确相关要求。
一、实行白名单管理
凡未经审核纳入白名单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不得要求教师、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络投票、下载APP、上街执勤值守、催缴医保等活动。凡是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宣传不良价值导向以及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加强跟踪监管
经审核认定的白名单活动,实施单位应主动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拟定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估活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办法,保障活动安全,统筹集中进行。各级非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设置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确需开展的,须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按程序报批后列入当年进校园年度计划。
三、畅通监督渠道
对存在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相关情况的,可拨打0855-5322420(台江县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负担监督举报电话)进行问题反映、监督举报和跟踪督办。
附件:
1.2025年台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督导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白名单
2.2025年台江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白名单
台江县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
2025年台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督导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白名单
| 序号 | 事项 | 工作内容 | 实施单位 | 实施方式及范围 |
| 1 | 教育督导(含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 | 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对各类学校办学情况、日常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等,开展督导评估、督导检查和工作随访督导以及教学视导。 | 县教育局 | 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
| 2 | 校园安全检查(含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县级联合督查、食品安全督导、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日常督查、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学校卫生督查),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心理健康监测,开展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控辍保学工作等 | 围绕中小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等工作开展检查 |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县应急局局等部门 | 整合频次集中开展,检查方式为明察暗访、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适时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
| 3 | 2024年度年终考核工作 | 由县考核办牵头,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24年度年终考核工作 | 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 按县考核办文件要求执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
附件2
2025年台江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白名单
| 序号 | 事项 | 工作内容 | 实施单位 | 实施方式 | 依据 | |
| 1 | 法治与安全专题教育和检查 | 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法治副校长入校开展法治教育(“以案说法”“锦绣学堂”等形式)组织开展防溺水、防侵害、防自杀、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宣传教育等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校园反恐防范宣传和应急演练、“崇军学堂”进校园暨国防教育宣讲活动。中小学校开学准备情况、校园安全稳定、平安校园建设、食品安全卫生检查。 |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团县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支队、县市场监督局、县教育局等部门 |
教育活动融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课程,法治副校长入校组织开展工作,整合频次,实时开展;检查方式为明察暗访、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实时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52号《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2.《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3)。3.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宣传、检查,并常态化进行。 4.《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5.《教育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7.《最高人民法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副校长2024年“以案说法”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2024〕113号)》 8.《教育部办公厅〔2014〕2号<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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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生态文明科普专题教育 |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节能和低碳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反食品浪费宣传、科普“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科协、县教育局等部门 | 融入科学(生物、物理、化学)等课程教学、班团队会集中开展,通过知识竞赛、宣传展板等形式。 | 1.关于生态文明进校园活动的依据:根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2.关于全国节能宣传州和低碳天日活动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节能宣传周进校园科普和宣传活动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牵头开展,有关部门参与。3.关于反食品浪费宣传进学校活动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国情教育,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4.关于科普“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二条“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普及事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三条科普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第十四条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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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卫生健康专题教育 | 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重大传染病防控知识进校园、学生常见病监测、学生营养健康与生长发育连续性监测现场指导、近视筛查 |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等部门 | 融入生命与健康常识、科学(生物、物理、化学)等课程教学为主 | 1.依据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宣传、检查,并常态化进行。 2.依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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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校家社共育 | 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家庭家教家风宣教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含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女童保护、安全知识)宣教活动 | 县妇联、团县委 | 整合频次,融入“家长学校"、班团队会集中开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30条);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24】22号) 3.省未成年人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第10条)黔未保办【2022】1号 4.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5号) 5.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4】34号 7.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妇字【2024】11号 )8.《团中央关于推进“青年大学习”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 |
| 5 | 民族文化发展与传承 | 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 | 县民宗局、县教育局 | 融入课程教学 | 《省民宗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五旗 五徽 五认同”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民宗发〔2022〕5号) | |
| 6 | 推进全县廉洁教育进校园实施清廉黔东南·“廉动未来”计划 | 廉洁文化进校园 | 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 | 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加班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2〕29号) | |
| 7 | 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 | “五好”关工委建设进校园 | 县关工委、局关工委 | 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关委函〔2024〕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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