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台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书面报告已实际履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县人民政府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县人民政府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台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台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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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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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林业局 |
2026年12月31日前 |
|
2 |
《台江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 |
2026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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