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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590045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2-19
  • 文  号:
  • 台府发〔2025〕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黔府发〔20243号)等规定,县人民政府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经台江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与其他上级政策冲突以及主要内容已被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覆盖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02512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台府发〔2011〕17号

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江县鼓励设立星级宾馆酒店和现代物流企业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2

台府办发〔2018〕46号

台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县绿色农产品促销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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