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台江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书面报告已实际履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县人民政府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目录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县人民政府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附件:台江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台江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台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改局 |
2025年12月31日前 |
2 |
《台江县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均衡协调配置规划方案(2024-2028)》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县教育局 共同承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 |
2025年12月31日前 |
3 |
《台江县教育设施布局控制性详细规划(2024—2035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教育局 |
2025年12月31日前 |
4 |
《台江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
公众参与 公平竞争审查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住建局 |
2025年12月31日前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