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补贴业务主管单位,有关代理发放金融机构:
按照《省财政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目录>的通知》(黔财基〔2024〕22号),县财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等16个部门研究制定了《2025年贵州省台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以下简称《县级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发范围
(一)2025年,各部门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不含紧急临时救助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下同)原则上全部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
(二)《县级目录》共包含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56项惠民惠农补贴。目录内补贴项目,必须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
二、规范发放载体
(一)2025年起,县直各有关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统发监管系统中补贴对象“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信息与社会保障卡系统信息的比对按照本地制定的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时分期分批逐步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资金(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县直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集中统发补贴对象自行选择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或线上社会保障卡服务渠道开办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不得强行指定开户行,不得强行要求补贴对象更换已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同时,县直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解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普及社会保障卡经办规程、应用知识,指导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使用,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
(三)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收卡借卡、违规代管代取,扣留扣押补贴对象“一卡通”(含“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财政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统一使用统发监管系统,确保目录内补贴项目通过“一卡通”发放;及时将比对“一卡通”信息后的统发清册提交代理金融机构发放,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发放补贴;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督促代理金融机构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联合补贴业务主管部门、代理金融机构加强补贴对象“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监管。
(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严格执行补贴发放公示制度,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经公示确认无误的统发清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及时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补贴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补贴对象开办社会保障卡、激活金融功能等提供便捷通道和服务保障;提供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开卡数据,实时比对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信息,确认补贴对象持卡状态;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防止违规代办代管社会保障卡。
四、强化发放管理
(一)县财政局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补贴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在下达(划拨)各级目录内补贴资金时,应在文件中明确“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应通过‘一卡通’发放”。
(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年补贴资金预算、往年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在年初预测目录内各项补贴全年到人到户应发数,并通过统发监管系统对口逐级报送。《县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25年1月底前提供县财政局。应发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调整一次。
(三)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县级目录明确的发放频次和时间,及时、准确审核各项补贴基础信息,按规定提交县财政局发放。县财政局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补贴发放函及统发清册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代理金融机构发放。县级代理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支付结算凭证、统发清册,在3日内将资金发放到统发清册确定的“一卡通”账户。
(四)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统发清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县财政局对“一卡通”台账管理负责;县级代理金融机构对反馈的上账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业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代理金融机构未认真履职尽责,造成补贴审核不精准、发放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责问责。
附件:
1.2025年贵州省台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
2.2025年贵州省台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
台江县财政局 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台江县委社会工作部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台江县民政局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台江县水务局
台江县农业农村局 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台江县卫生健康局 台江县应急管理局
台江县林业局 台江县妇女联合会
台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台江县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1
2025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
|
序号 |
业务主管部门名称 |
统发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全年应发数填报说明 |
备注 (补贴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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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
简称 |
全称 |
简称 | |||||
|
1 |
中共贵州 省委组织部 |
组织 |
在任村干部基本报酬 |
村干报酬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在任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以及其他由财政统发固定报酬的村“两委”干部。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
到人 |
|
2 |
在任村干部绩效奖励 |
村干绩效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末前 |
在任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以及其他由财政统发固定报酬的村“两委”干部。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
到人 | ||
|
3 |
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
离任补贴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正常离任村干部需符合黔组发〔2017〕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
到人 | ||
|
4 |
中共省委社会工作部 |
社会工作部 |
村级组织和社区运转省级补助经费 |
省市社区增补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对在岗社区工作者按平均每月不低于400元标准进行发放。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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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贵州省 教育厅 |
教育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学生专项资助 |
教育资助 |
省内学生:2次/学年 省外学生:1次/学年 |
省内学校就读一年两次,省外学校就读一年一次。省内学校就读每学期结束前,省外学校就读原则上在该受理学期内。 |
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全年应发数建议按春秋两季录入,春季季度(1-6月)建议各地按春季学期数据填报,秋季季度(7-12月)建议各地再将秋季数据填入系统中。 |
到人 |
|
6 |
贵州省 民政厅 |
民政 |
农村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 |
农村低保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建议年初各地以2024年发放数填列,待2025年下半年再根据当年发放需求适时进行调整。 |
到户 |
|
7 |
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 |
城市低保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户 | |||
|
8 |
分散供养特困救助 供养基本生活费 |
特困生活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户 | |||
|
9 |
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 |
孤儿保障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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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残疾护理 |
每月一次 |
每月前10个工作日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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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 老职工救济费 |
精简救济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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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 |
儿童补贴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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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孤儿助学金 |
孤儿助学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号前 |
到人 | |||
|
14 |
百岁老人生活补助 |
百岁补助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以上一年实际发放人数为基准,对全年新增和死亡人数进行预估算。 |
到人 | ||
|
15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人社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创业补贴 |
申请对象申请并完成审核程序后发放 |
申请对象申请并完成审核程序后发放 |
对符合规定申报对象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若申请对象为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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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 |
脱贫资助 |
省内学校就读一年两次,省外学校就读一年一次。 |
省内学校就读每学期,省外学校就读受理学期内。 |
按照1900元/生/年核算。 其中: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 补助住宿费500元/生/年。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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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贵州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住建 |
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 |
危改资金 |
按申请发放 |
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
根据实际实施任务核算。 |
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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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 租赁补贴 |
租赁补贴 |
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
月末或季度末 |
应按全年预计应发金额进行填报,不能按季度预计应发金额填报。 |
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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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贵州省 水利厅 |
水利 |
小型水库公益性管理人员省级补助 |
库管补助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每人每年10000元核算。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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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农业 农业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耕地补贴 |
一年一次 |
收到中央和省级资金后的 6个月内 |
按照当年中央和省级资金下达数发放。 |
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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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农业机械购置 与应用补贴 |
购机补贴 |
按申请发放 |
接到补贴受理后25个工作日 |
应发数仅填报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个人购机者的补贴资金。年初预测,年底适时根据购机者申请情况调整。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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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
报废补贴 |
按申请发放 |
接到补贴受理后25个工作日 |
应发数仅填报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个人购机者的补贴资金。年初预测,年底报废申请情况调整。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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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农村厕所革命 奖补资金 |
改厕奖补 |
一年一次 |
农户按照卫生厕所建设标准要求,自行建设或委托建设,当地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发放。 |
按地方政府确定的当年建设补助农户数确定。 |
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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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强制扑杀补助 |
扑杀补助 |
一年一次 |
重大动物疫病扑杀中央财政补助经费请示文件下达后发放 |
根据上一年度1-12月强制扑杀数量和病种进行核算。 |
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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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因户施策项目补助 |
项目补助 |
按申请发放 |
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年度资金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兑付。 |
由各县根据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情况,自行预算填报。 |
到户 | ||
|
26 |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培训项目补助 |
培训补助 |
按举办的培训班次发放 |
培训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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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贴息补助 |
贴息补助 |
按季度发放 |
每季度结束后,下季度首月10号前 |
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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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雨露计划”助学 补助 |
雨露计划 |
应补尽补 |
每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 |
对符合补助要求的学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据实填报。 |
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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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
跨省务工 |
按申请发放 |
从申报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由各县根据资金到位及符合补助对象申请情况,自行预算填报。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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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贵州省 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卫健 卫健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金 |
农村奖励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按照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中奖励子系统当年应发对象数和发放标准来进行填报。 按照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中奖扶子系统当年应发对象数和发放标准来进行填报。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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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特别扶助金 |
特殊扶助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
32 |
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 |
农村节育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
33 |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 缴费补贴 |
城乡参保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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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补贴 |
城乡养老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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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城镇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金 |
城镇奖扶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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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计划生育并发症特别扶助金 |
特别扶助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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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 一次性抚慰金 |
抚慰金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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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保健费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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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农村计生“两户”入住老年公寓(敬老院)补助金 |
养老院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
4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 |
监护补助 |
一季度一次 |
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上季度补助(即4月、7月、10月及次年1 月底前) |
按照应补助人数乘以发放金额测算全年应发数。在“贵州省精神卫生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随访管理中危险性评级为 3—5 级且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履行监护责任,经基层关爱帮扶小组考核合格的监护人,按照每月补助400元标准,每名监护人每年最高补助4800元。 |
到人 | ||
|
41 |
贵州省 退役军人 事务厅 |
退役 军人 |
优抚对象抚恤 补助资金 |
抚恤补助 |
每月一次 |
每月25日前 |
每月按照优抚对象人数发放。 |
到人 |
|
42 |
优抚对象慰问费 |
慰问费 |
一年两次 |
春节期间、八一期间 |
春节和八一期间按照优抚对象人数发放。 |
到人 | ||
|
43 |
优抚对象医疗 保障经费 |
医疗保障 |
按申请发放 |
30个工作日内 |
按照优抚对象申报报销的金额及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金额。 |
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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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
应急 |
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项目 |
灾害救助 |
无固定发放频次,具体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救灾救助需求决定。 |
无固定发放时间。省级财政对遭受较大以上自然灾害的市县,合理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帮助解决灾后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项目支出。 |
视资金下拨情况进行填报(不含应急生活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 |
到人/到户 |
|
45 |
贵州省生态移民局 |
移民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 |
后扶直补 |
每年一次 |
已核定人口直补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完毕;新增核定人口直补资金在资金到县后1个月内发放完毕。 |
直补到人当年度全年发放数额。 |
到户 |
|
46 |
大中型水库移民素质提升补助 |
素质提升 |
每年一次 |
资金到县1个月内发放完毕。 |
全年应发素质提升补贴数额。 |
到人 | ||
|
47 |
贵州省 林业局 |
林业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
退耕补助 |
每年一次 |
2025年12月底前 |
2025年度延长期补助资金(涉及2016至2020年度任务,每亩100元) |
到户 |
|
48 |
地方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生态补偿 |
一年一次 |
按年发放 |
地方级公益林全年应发数按16元每亩对权利人补偿,由省、市、县按照4:3:3分级负担。 |
到户 | ||
|
49 |
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 |
生态护林 |
每月一次 |
按月发放 |
生态护林员全年应发数依据生态护林员发放清册来确定。 |
到人 | ||
|
50 |
天然林管护补助 |
天然管护 |
按合同约定 |
2025年12月底前 |
根据到区(县)天然林管护补助金额填报。 |
到人 | ||
|
51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委员会 |
团省委 |
贵州省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 |
志愿补贴 |
每月一次 |
每月月底前 |
应发数包含:1.志愿者每人每月2200元的补贴(各地根据缴纳社保情况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后按实际剩余金额发放);2.根据服务县艰苦地区类型不同每月发放0-365元不等的艰苦地区补贴;3.志愿者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第十三月生活补贴1519元;4.平均每人每年800元的交通补贴(各县项目办应根据志愿者服务地距离家庭住址的里程数制定合理公平的交通补贴标准并落地实施,各地制定的交通补贴标准平均值不能低于800元/人);5.新到岗志愿者服务满6个月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
到人 |
|
52 |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
妇联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
“两癌”救助 |
一年一次 |
每年年底之前 |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 |
到人 |
|
53 |
贵州省 残疾人 联合会 |
残联 |
残疾人阳光助学 |
阳光助学 |
一年一次 |
2025年年底之前 |
以上一年实际录取人数核发(2000元/人) |
到人 |
|
54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燃油补贴 |
一年一次 |
2025年年底之前 |
以系统数据核发(260元/人) |
到人 | ||
|
55 |
基层残联专职委员补贴 |
专职委员 |
一年一次 |
2025年年底之前 |
以各地申报数据核发(一类地区1000元/人、二类地区1400元/人) |
到人 | ||
|
56 |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
评残补贴 |
一年一次 |
2025年年底之前 |
以各地申报数据核发(150元/人) |
到人 | ||
附件2
2025年贵州省台江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
|
序号 |
业务主管部门名称 |
统发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发放 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全年应发数填报说明 |
备注 (补贴对象) | ||
|
全称 |
简称 |
全称 |
简称 | |||||
|
1 |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社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乡村公岗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照实际在岗应发数 |
到人 |
|
2 |
城镇公益性岗位 |
城镇公岗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照实际在岗应发数 |
到人 | ||
|
3 |
台江县民政局 |
民政 |
城乡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 |
临时救助 |
按申请发放 |
每月底前 |
按照申请应发数 |
到人 |
|
4 |
台江县民政局 |
民政 |
分散供养特困救助 供养照料护理费 |
特困护理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照申请应发数 |
到人 |
|
5 |
台江县民政局 |
民政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金 |
照护救助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照申请应发数 |
到人 |
|
6 |
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 军人 |
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 |
受奖补助 |
一年二次 |
2025年年底之前 |
按照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数发放 |
到人 |
|
7 |
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 军人 |
优抚对象困难临时救助 |
优抚救助 |
按申请人员发放 |
按申请时间发放 |
按照优抚对象困难申请人数发放 |
到人 |
|
8 |
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 军人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家庭优抚 |
一年四次 |
每年年底之前 |
按照义务兵入伍人数发放 |
到人 |
|
9 |
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 军人 |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
大学入伍 |
一年二次 |
每年年底之前 |
按照大学生入伍人数发放 |
到人 |
|
10 |
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 军人 |
艰苦边远义务兵补助 |
边远补助 |
一年二次 |
每年年底之前 |
按照艰苦边远义务兵人数发放 |
到人 |
|
11 |
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 军人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
就业补助 |
一年三次 |
每年年底之前 |
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发放 |
到人 |
|
12 |
台江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 |
油菜种植补贴 |
油菜补贴 |
一年一次 |
每年年底之前 |
按照实际种植亩数补贴金额填报 |
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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