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台江县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保障幼儿园、中小学校规划建设与城乡人口流动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台江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近入学入园需求,实现城镇教育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近日台江县印发实施《台江县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台府办发〔2023〕2号),对全县及各乡(镇、街道)新建改建居住区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明确管理办法,内容包含总则、规划用地管理、建设和经费管理、验收移交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共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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