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岩溶洞穴环境污染突出违法行为,根据《台江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突出问题线索,经查实将进行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0855-5320371;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网络举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官网(https://www.gztaijiang.gov.cn/ztzl/rdzq/tjxhjbhj/index.html)交流互动——环保信箱;网络渠道: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三)来信举报:台江县人社大楼(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7楼704室(邮政编码:556300)。
(四)来访举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7楼704室。
三、举报情形
向岩溶洞穴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以及向岩溶洞穴违法排放污水和养殖粪污的情形。
四、兑现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实,将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按照《台江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现金、电话费充值、微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兑现。若举报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举报人更换联系方式等导致无法联系,或举报人不提供合理兑现方式、选择的兑现方式无法兑现,视为举报人放弃接受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明确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信息,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同一线索联名举报的,作为一个主体进行奖励、内部协商分配;同一线索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以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累计奖励。
(四)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