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台江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台江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二、时间安排
请参与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23年9月25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递交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703室。
三、有关要求
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须将比选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一)代理范围
本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
(二)资格条件
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备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精通招投标代理业务;近三年内未受到省级或者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
四、选取确认方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服务费报价最低者确定。
五、其他
(一)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二)招标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委托人不作补偿。
(三)对恶意报价扰乱比选的代理机构直接取消比选资格。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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