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分局2025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初制定了《中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黔东南州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内容纳入了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5年上半年,“第一议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次,组织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法治建设理念。二是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1次,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制定实施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系列制度文件,逐步建立形成了一套分局内部的领导干部规范执法、带头守法的内容完备、管理规范的体系。二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构建了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切实发挥了领导小组在全局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统筹协调的职能。
2.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推进全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3.开展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报送了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年度情况报告。
(三)积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制定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我局权责清单共228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83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5项。
2.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一是执行正面清单管理制度,2025年,对全县纳入正面清单的1家企业主要通过自动监控系统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并合理减少抽查频次。二是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最基本以及最重要的方式和手段,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落实柔性执法,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对符合规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四)强化法律顾问作用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与贵州兄弟律师事务所签订2025年度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在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并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审查工作机制,2025年上半年开展执法案件法制3次,出具案件法制审查意见书3份。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事前公开机制,制定了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强化移动执法系统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通过已建立的贵州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全覆盖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2025年,分局共提交笔录数114条。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及法制审核人员,对符合州局制定实施的《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100%开展法制审核。
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全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均依法持证执法,2025年,有2名执法人员完成到期换证工作。不存在无证执法、临时工(合同工)持证执法等情况,一线执法人员逐步按照“一人一证一号”配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
3.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扎实推进“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贵州省黔东南州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采取高压态势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全县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件,处罚24.912万元。
4.不断强化执法能力水平。2025年上半年,积极参与组织全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1次,积极参与州局组织的执法骨干上讲台业务培训2期。有效推动执法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优化了执法方式,规范了执法行为。
5.严格规范入企执法检查。实行年度检查计划备案公示,将年度入企执法计划公示于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中,要求除投诉举报、突发案件外,所有检查必须按执法计划开展,入企检查时需出示检查通知书,2025年上半年累计出具执法检查通知书34份。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定了《2025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普法责任清单》,对本年度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作安排部署。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贯穿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2.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一是定期开展“送法入企”、向相关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树牢法律意识。2025年上半年共入企宣传80余家次;二是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结合环保设施开放等活动形式,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提高了公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常识的知晓率。三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2025年上半年,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环境保护宣传信息5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水平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较为欠缺。
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基层执法力量还较为薄弱
三是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在处理一些复杂的环境问题时,没有及时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普法宣传工作质量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内容创新程度不高,普法形式不够丰富。
三、2025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常态化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丰富学法形式,合理规划学法内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
(二)坚持规范化执法。在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政决策等方面严格规范程序,做到法不授权不可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强化部门协作。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围绕法治建设的核心目标,共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与沟通协调机制;
(四)增强普法宣传质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抓“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时间节点,全方位推进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台江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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