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 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台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55-384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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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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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明发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台江县排羊乡岩江村岩寨九组翁力岩 |
42.72亩 |
乔木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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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附:宗地图
台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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