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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资助参保政策?资助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信息: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国家对特殊困难人群进行分类参保资助标准为: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190元标准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114元的标准资助。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由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资助。计生“两户”、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人员管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