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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和缴费时间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信息: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筹资分为个人缴纳与财政补助部分,具体金额每年根据省局相关文件确定。2024年度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80元,财政补助标准640元。对于特殊群体实行参保资助政策,对具有多重特殊困难群体身份属性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资助,资助数额不超过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特殊困难群体个人只需缴纳扣除财政资助后的个人参保自缴部分。缴费时间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2024年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零星征缴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除特殊困难人群外,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普通人员,需要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之和,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