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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哪些费用?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上的钱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信息: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如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继承使用,即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死亡证明,银行帐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