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高远
职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分工
协助局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做好局单位办公室日常事务、机要保密、乡村振兴、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目标考核;负责人事、宣传、统战、财务、关工、工青妇、后勤、双拥等工作;负责自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和消防、信访维稳等“一岗双责”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质量安全服务站、派驻政务中心工作组。联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相关工作。
李高远,男,苗族,1993年10月出生,2022年8月参加工作,202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