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严格许可准入。 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办(换)证工作,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截至6月30日,全县共批准10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并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目前,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店105家。
二是深化“打非治违”。采取“执法检查+群众举报”、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目前,已查处非法销售行为1起,立案1起;查获非法运输行为1起,共没收烟花爆竹113件。
三是强化隐患治理。采取“监管执法+企业自查”方式,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目前,发现并完成治理一般生产安全隐患29项。
四是落实报告制度。推动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惩制度。目前,1家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企业均已建立该制度并推行实施。
五是推进标准建设。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目前,1家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企业均已取得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认证,相关体系正在投入运行中。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应急、公安、消防三部门联合举办全县烟花爆竹企业(生产、批发、零售)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共计120余人参加并接受教育,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七是落实责任保险。依法督促全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店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以保障事故发生后有足额的经济赔偿能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目前,1家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和105家零售店均已依法缴纳。
编辑:王聪 审核:刘萍 罗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