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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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台江县审计局

部门简称:县审计局

办公地址: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苗疆西大道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5-5322551

邮政编码:556300

负责人:王勇    台江县审计局局长

二、服务窗口及咨询电话

台江县审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5-5322551

三、法定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包括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 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共享和开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职责调整。一是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县财政局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划入县审计局;二是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四、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县审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审理和整改督察股)

办公地址: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苗疆西大道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5-5322551

邮政编码:556300

负责人:吴治华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机关文电、机要、督查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拟订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管理全县审计统计工作;牵头组织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政策的起草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本局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考核、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财政金融企业审计股、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股)

办公地址: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苗疆西大道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5-5322551

邮政编码:556300

负责人:赵川黎

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县直各部门及乡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负责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管理的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审计县政府管理的社保基金和受县政府委托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对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审计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承担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台江县审计局下设2个参公事业单位,即台江县政府投资前置审计中心和台江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三)台江县政府投资前置审计中心

办公地址: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苗疆西大道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5-5322551

邮政编码:556300

负责人:欧成进

(四)台江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州省台江县台拱镇苗疆西大道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5-5322551

邮政编码:556300

负责人:刘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