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实基层诉源治理,严防辖区“民转刑”案件发生。近期,经革一农村网格员、联户长排查报告,该镇大寨一组村民杨某亮于2018年6月向江边四组张某借款人民币五万元整,至今未归还,近期因借款问题多次发生纠纷争吵,甚至有肢体冲突。革一镇平安办收悉后,立即将该纠纷问题列入农村重点关注纠纷问题,第一时间交转革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处,革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难事不出镇”原则,主动作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启动了人民调解程序。
经调查发现,杨某亮与张某系亲戚关系,在2018年6月,杨某亮因产业发展需要,向张某借得人民币五万元,当事人双方就借款一事约定自借款之日起20日内还清所借款项,约定期满后杨某亮至今未履行还款事宜,期间多次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
2022年3月2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革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调解中,当事人张某要求杨某亮必须于2022年6月7日前还清所欠本息共计人民币五万八千八百元,当事人杨某亮承认所欠借款事实,因金额较大一时无法筹齐应偿还的借款。调解员指出当事人杨某亮未按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属不守信用,人无信则无立,并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考虑到当事人杨某亮的实际情况,筹齐该笔款项确实需要时间。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解员提出分两次还清借款的方案,在2022年6月7日前杨某亮将本金人民币五万元归还张某,在2022年8月30日前将产生的利息人民币8800.00元归还张某,最后双方当事人均接受了人民调解员提出的纠纷化解方案,调解员当场起草调解协议并让双方当事人现场完成调解协议签署。调解协议签署后,引导当事人双方持调解协议前往台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经回访当事人,在2022年3月2日下午台江县人民法院已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拖欠近四年的大额借款纠纷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