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历来是我县火灾高发时段,为全面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特别是劣质农村电器产品、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风险隐患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电器产品、燃气灶具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一是制定《台江县市场监管局2022—2023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召开全局职工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重点对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器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电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依法加强源头管控,巩固农村电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三是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按照《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黔府令〔2020〕196号)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企业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非法改装。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电器产品和燃气灶具
经营户17户,收缴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3台,无防触电保护门电源插板5个,“三无”室内取暖器1个。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电器附件及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不合格电器产品、燃气灶具流入市场,彻底消除电器产品、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肃处理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督促经营户严把产品进货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电器流入市场,从源头预防电器火灾事故发生。(供稿:杨俊奎:审稿: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