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革一镇、台盘乡有效期满未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登记证予以依法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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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贵州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台江县革一镇名爵餐饮娱乐俱乐部等217家食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台江县革一镇牛哥包子店等34家餐饮经营单位(详见附件2)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作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台盘分局联系(联系电话18084331625)。逾期无异议的,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及编号将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附件:

台江县革一镇、台盘乡有效期届满未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xls

台江县革一镇、台盘乡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小餐饮登记证名单.xls



2025年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