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台江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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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教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全县学前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内容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1.幼儿园法定名称;

2.幼儿园登记类别;

3.幼儿园的详细地址;

4.幼儿园等级;

5.教职工配备情况。

(二)幼儿园的收费情况

1.幼儿园的收费项目;

2.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三)幼儿园办园质量

1.幼儿园质量评估

2.幼儿园办学条件。

二、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许可资质并正常办学的各类民办幼儿园。

三、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方式

各幼儿园每学期开学初按要求填写《台江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表》,县教育局审核无误后汇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四、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要求

1.各幼儿园如实填报《台江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幼儿园备案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向县教育局重新报备申请,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正更新。


附件台江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