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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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我县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推进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安全,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1号)精神,落实好省、州2025年粮油生产暨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水稻-油菜”轮作为主导模式,全县开展“水稻-油菜 ”轮作试点5万亩,结合我县整建制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建设10个百亩攻坚田,10个千亩方、2个万亩片示范基地。示范片水稻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5%以上,带动全县粮油平均单产较上年提高2%左右;轮作项目区油菜亩产较上年提高7%左右。

二、技术路径

(一)水稻技术路线。一是主推品种选择:推广华浙优210、中浙优8号、宜香优2115、品香优秱珍、泰优808等5个丰产优质水稻品种。二是关键技术推广:大面积推广水稻“两增一调”(增密、增钾、调氮)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集成无纺布钵苗育秧、毯盘育秧、宽窄行移栽、科学施肥、药剂拌种、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关键增产措施,种植密度提高到10000—16000穴/亩。在土壤中上等、灌溉条件较好,光照充足地区推广“超高产精确栽培”技术。

(二)油菜技术路线。选用“双低”等高产优质油菜品种,采取育苗移栽技术,适时早播;播前药剂拌种,控制移栽密度与规范化移栽,早施活棵肥、壮苗肥和腊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增施硼肥;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在油菜病虫害防治关键期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三、实施内容及实施单位。

(一)实施区域。在萃文街道、台拱街道、老屯乡、台盘乡、施洞镇、革一镇、南宫镇、方召镇全县9个乡镇(街道)实施。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潜力大、土地四至信息清晰的耕地开展水稻—油菜轮作。重点围绕“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和坝区实施耕地轮作油菜种植示范,鼓励围绕区域内主要粮油集中连片实施,整乡整村推进。耕地轮作示范区详见附件1、2。

(二)实施单位与人员。在县粮油生产暨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项目由台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按照任务安排具体实施,台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调度项目推进,指导项目实施、协调技术服务、验收等工作。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鲁洋(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褚  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中国水稻研究所副研究员)

副组长:王  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成  员:许丹玲(县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站农艺师)

谢  辉(县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站负责人)

张玉金(排羊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冉  旭(县特色经济作物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

姜冰洁(县农业农村局农环站负责人)

熊  志(县农业农村局农推站助理农艺师)

欧成荣(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石云霞(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信息与管理站助理农艺师)

陈金风(县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站技术员)

奉  杰(县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站技术员)

邰胜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李  虹(县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站农艺师)

欧  维(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熊仁友(县农业农村局返聘高级农艺师)

张仁才(南宫镇农业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伍献辉(革一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唐  城(老屯乡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罗国玺(老屯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谢国利(台盘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  静(方召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龙述选(南宫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四、补贴对象、标准、方式及资金使用概算

(一)补助对象。自愿参加耕地轮作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企业等经营主体和农户作为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按照15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其中,用于油菜的标准不低于50元/亩。主要用于耕地轮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育秧机耕机收社会化服务等补助,以实物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予补贴。

(三)补助方式。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轮作试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1号)要求,补助范围以物化(良种、肥料、农药等)、社会化服务补助。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将实施任务分配给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根据任务具体实施。县财政局按照《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将资金划拨到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财务报账流程进行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物资采购,并对实施内容进行验收。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事前及时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清单、规则;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做好痕迹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事后做好推动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严格报批程序、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套取项目资金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使项目补助经费发挥应有的效率。

(四)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

1、水稻(575.625万元):

(1)种子:21700公斤×120元/亩=363万元;

(2)拌种剂:21700公斤×6.97元/包=15.125万元;

(3)肥 料:高钾复合肥:285吨×4736元/吨=135万元;

(4)农药:2000亩×50元/亩=10万元。

(5)社会化服务补助:水稻育秧:100000盘×3元/盘=30万元;③水稻机收:1500×150元/亩=22.5万元。

2、油菜(167.5万元):

(1)肥料:普通复合肥:100吨×4500元/吨=45万元。

(2)农药:5000亩×50元/亩=25万元。

(3)社会化服务补助:①油菜机耕:2000亩×150元/亩=30万元;②油菜育秧:400亩×1500元/亩=60万元;③油菜机收:500×150元/亩=7.5万元。

3、技术培训、项目宣传等费用6.875万元。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州要求,结合台江县实际制定总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试点区域、补助对象、补助方式、保障措施等,报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根据分配实施任务和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结合省、州、县实施方案,制定乡镇(街道)实施,并报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后实施。确保完成耕地轮作试点完成。

(二)落实轮作地块。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区,落实任务规模和轮作模式落实地块,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大(特别是油菜扩种潜力大)的耕地开展轮作,并将轮作任务分配到村到种植主体,落实到地块。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和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发生。农户参与耕地轮作项目由乡镇(街道)审核,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需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加强试点工作档案管理,相关物资发放、社会化服务作业要登记造册,并经受益主体签字确认。采用实物补助的,物资发放要按照农时季节及时发放。

(四)做好公开公示。试点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走访农户、实施核实等方式,完成试点任务面积工作,各乡镇街道发放的物资进行村级张榜公示,乡级进行乡级公示,各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县级实施方案应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开实施方案。

(五)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县级实施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乡镇(街道)实施项目由乡镇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初验结果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申请省州验收。

(六)开展绩效评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轮作模式从产量、成本、效益等方面开展分析,节肥、节药等技术应有及节本增效分析。及时开展工作绩效目标的督促检查,不定期将对实施乡镇开展抽查。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及提质增效分析,为下年争取继续或扩大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指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邀请上级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同时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综合股、农推站、植保站、农经站、资金管理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县乡两级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各乡镇(街道)也要明确专门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为开展耕地轮作试点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耕地轮作项目点种植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指导项目参与主体落实技术措施,开展绿色高效生产。

(二)加强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小组要适时对各乡镇(街道)轮作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项目乡镇(街道)要组织好四至信息填报工作,合理布点。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任务落实进度和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县级将适时对各地轮作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各地进展,宣传各地作法,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提示或通报。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和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发生,各乡镇(街道)对未落实轮作任务的农户,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任务完成。

(四)强化总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 以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宣传轮作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引导农户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于11月25日前形成项目实施书面总结报告,按时上报省、州业务主管部门。

七、效益分析

(一)预期经济效益。项目区优质稻亩均产量通过项目的实施,水稻亩产较当地水平提高5%,带动全县平均单产提高2%以上,项目区水稻亩产550公斤以上,按每公斤优质稻3元/公斤,预计亩平均增产55公斤,亩产增值165元;油菜亩产预计145公斤,亩增产14.1公斤,亩增值84.6元。

(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通过“两增一调”栽培技术带动,提高粮食单产,全面提升粮食总产量,开辟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优质稻传统业发展壮大,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三)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调节土地物理性状,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轻连作障碍, 提升粮食产能,增加粮油市场供给能力,加快绿色种植制度,形成耕地轮作与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的良好互动。同时通过使用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发展优质稻示范推广,延伸群众自主发展稻田种养结合,既节省稻田劳力的生产支出,又降低了稻谷生产成本,还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附件:

1.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水稻种植任务安排表

2.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油菜种植任务安排表

3.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资金概算表



台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docx

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docx

台江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