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台江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以及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制定及公布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的工作提示》要求,结合南宫镇人民政府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
普法责任部门:镇平安法治办、南宫派出所、南宫司法所、镇综治中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
普法责任部门:南宫司法所、镇综治中心
3.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政法工作条例》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平安建设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邪教、《信访工作条例》、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组织法宣在线学习与考试。
普法责任部门:镇平安法治办、南宫司法所、南宫派出所、镇综治中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统一战线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技术普及等法律法。
普法责任部门:镇党政办公室、镇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监督执纪、政务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6.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7.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婚姻家庭、收养、《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普法责任部门: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8.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气象法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或系留气球管理、气象防灾减灾、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两违”法律法规宣传及处理。
普法责任部门:南宫自然资源所
9.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以及省有关条例等法律法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
普法责任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0.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普法责任部门: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11.宣传普及《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营业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普法责任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2.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3.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14.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家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15.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16.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养老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
17.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南宫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
二、普法对象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对象,包括全镇干部职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模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更好地提升全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推进法治南宫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普法计划
(一)围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统一部署,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好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5月)、宪法宣传周(12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
责任部门:南宫司法所牵头,镇平安法治办协助,完成时限:5月、12月。
2.围绕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业务实际,结合国家安全、扫黑除恶斗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预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实际,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部门:南宫司法所、镇平安法治办、镇综治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单位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开展述法;在新招录人员入职培训中列入法治课程;认真组织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镇属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三)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社区矫正和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
4.加强行政复议申请人、法律援助申请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公证对象等人群的法治宣传,引导管理服务对象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部门:镇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四)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5.围绕我镇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在政府门户网和“秘境南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释法,年内发布普法信息不少于36条,积极与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广。
责任单位:镇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6.积极发挥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贵州公共法律服务网平台作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
责任单位:南宫司法所、镇平安法治办、南宫派出所,完成时限:全年。
7.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责任单位:镇平安法治办、镇党政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8.结合实际,制定各种宣传防火措施,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山林权属纠纷》。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9.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责任单位:南宫自然资源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10.宣传普及早婚早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镇平安法治办、南宫派出所、南宫司法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11.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12.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法三规一条例),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南宫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吴开
六、责任部门
台江县南宫镇党政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台江县南宫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龙斌
电话:0855-54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