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小伙子,非常感谢你们连日来的沟通调解,现在我终于能顺利建房了,也不担心违法的问题了”。这是台江县方召镇翁脚村退休老支书张文伦同志对方召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连连感谢的话语。
今年以来,老支书张文伦因为建房原因与邻居多次发生纠纷,双方因为宅基地侵权问题,产生激烈冲突,且互不退让。经过镇综治中心连日来多次的沟通调解,老支书张文伦与邻居张俊的矛盾纠纷终于得以解开,双方握手言和,都非常感谢综治中心的调解,这是方召镇坚持“调解式普法”所取得的又一成果。
“方召镇探索“调解式普法”模式的宗旨无外乎三个字:法、理、情”。方召镇政法委员杨彰宇说。
一是当好普法“明白人”,义正言辞释清“法理”。方召镇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明白人”带头示范作用,坚持“普调结合”的方式,把普法宣传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全过程,利用村干、网格员、联户长等法律明白人在日常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向群众深入宣传纠纷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
二是当好纠纷“和事佬”,循循善诱阐明“事理”。方召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根据矛盾双方纠纷争议情况,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引导纠纷当事人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不断消除双方纠纷情绪,切实做到“以理服人”“毫无怨言”。
三是当好群众“贴心人”,感同身受讲好“情理”。在家族观念浓厚的苗寨地区,方召镇充分发挥“乡贤、寨老、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良好的群众基础作用,按照当地的乡情、人情、事情原则,通过心贴心交流,面对面沟通,借助长辈们的威望,让纠纷双方有话好说,有事好解,真正在群众家门口把事管了、怨疏了、结解了、困帮了。
今年以来,方召镇坚持“调解式普法”模式,真正把调解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用法的过程,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维护一方稳定。截至目前,镇村二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4起,调处成功88起,调解成功率84.62%,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方召镇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基层治理和普法宣传相融合,找准问题短板,对症下药,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更加务实管用、直观有效的普法治理方式,切实为群众解决“烦心事、忧心事、闹心事”,让基层治理工作在新形势普法模式下尽显温度和法度。(通讯员:欧明进;编辑:吴瑞;审核:姚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