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江县老屯振兴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本机关提交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终止经营活动报告表》及相关材料,申请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经审核,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注销该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二、该公司持有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号:(黔)人服证字〔2024〕第2630000323号自即日起作废。
三、注销事项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生效。
现将注销信息进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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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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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江县老屯振兴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黔)人服证字(2024)第2630000323号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老屯乡人民政府 |
姜山东 |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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