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依法履行国防义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全县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10:00—10:15
二、试鸣方式
台江县城和施洞镇区由县国动办统一组织,按照以下顺序发放警报试鸣信号: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试鸣;
10:06—10:09发放空袭警报试鸣;
10:12—10:15发放解除警报试鸣。
以上警报信号试鸣间隔时间为3分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听到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秩序。
台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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