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取水、用水、退水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注销下列取水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注销取水户名单:
1、台江县渝祥建材有限公司 证号:D522630S2021-0001 注销原因:企业停产停止用水
2、贵州省优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号:D522630S2021-0021 注销原因:企业停产停止用水
台江县水务局
2022年5月26日